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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被劫持入拘留所的遭遇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张蕙珍

【明慧网2004年10月9日】2002年5月1日,一群警察突然闯入我家里来抄家,拿走了我的大法书、录音带和录像带,至今未还,他们还把我带到派出所审问,到了晚上10点多钟叫我女儿写了取保候审的保证,才放我回家。还说因为看你没有钱,否则要交一万元钱,才能办取保候审的。

就在抄家的这几天,我的老伴正病危住医院,听说抄家的消息,承受不住,五月五日就离开了人世,这就是我被迫害得家破人亡的事实。

到了五月七日公安局又来通知我去审问我,家里的人告诉他们家里正在办丧事,隔不了几天又来通知我去审问,每次审问的内容大体都差不多,你为什么炼法轮功,我就讲我从大法中受益的事实,炼功前我一身是病,炼功后病逐渐的消失了。他们就说是审问你,你还给我们洪法,我说这是实际情况。又追问我与谁来往,我知道现在还炼功的还有谁,我告诉他们,炼功点上人很多,一炼完功就各自回家。我一个人都不知道。他们就威胁说我们查出来就对你采取措施,我不搭理他们。

每隔几天他们就来叫我去审问,到了2002年12月,又非法拘留我15天,理由是我扰乱社会秩序,我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怎么能扰乱社会秩序呢?

在拘留所里他们把我和一些卖淫女、嫖娼犯、小偷、吸毒犯、诈骗犯关在一起。这些人都很年轻,一有机会我就向他们讲真象,我告诉他们“天安门自焚”是造谣,电视上说一分钟就把火灭掉了,这可能吗?如果不是事先准备好,哪来的20个灭火器,谁看见警察背着灭火器巡逻,现场的警车怎么能配备这么多灭火器,还有灭火毯哪,警车上也配备吗?几家人员到位又那么及时赶得那么巧,真是假戏真做,破绽百出。再说那个王进东,全身都烧成那样,可是最容易燃烧的头发竟好好的,而两腿中间装着汽油的雪碧瓶居然完好无损。一看就是假的,就是想栽赃法轮功,可惜戏没有演好,一大堆漏洞。和我关在一起的那些年轻人,虽然作过很多错事,但大多数都是可救度的对象。比如,有一个因赌博被关到拘留所的开的士的驾驶员,我跟她讲法轮大法是修炼“真、善、忍”的,并讲了我自己的亲身受益, 法轮大法的神奇。她很感动的说:我出去也要修炼法轮功,大妈,你把你的地址告诉我,我来找,你教我炼功。

拘留所里的年轻人,有的从边远山区来到城市的,他们对修炼法轮功还从来没听说过,我就向他们讲真象,并劝告他们,年轻人不要做非法的事,要用劳动力挣钱养活自己才是一个好人,你们做的这些事,都是些坑人的事,做这样的事是有罪过的。

每天劳动的时间,我都要到人多的地方去,抓住利用每日师父给创造的讲真象的机会,能多讲一个就多讲一个,有的人问我:大妈你那么大年纪了,怎么也被弄来拘留了?我就告诉他们真象。

我96年得法的时候,就坚定一念,要一修到底这一念使我一步步紧跟师父走到了今天。毕竟我也走过弯路,由于当时学法不深、悟性低、有很多执著心所以做了错事,虽然写了严正声明,要继续修炼学法,但因自己没有做好,给自己修炼这段时间留下了污点,所以心里一直很内疚,觉得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对不起大法。只有吸取教训才能避免走弯路,无论发生多大的事都应该做到、坦坦然然心不动、平平静静心不惊。我们必须听师父的每一句话,用法作指导、扎扎实实做好三件事,时时用神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要把自己混同于常人,时时刻刻知道自己是肩负着历史的使命和重大的责任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无论常人社会发生什么,无论我们听到什么、或看到什么、我们的心都不能动,这是一件多么严肃的事啊!

成文:2004年10月08日  发稿:2004年10月09日  更新:2004年10月10日 16: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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