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9日】我是一名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的学员。2001年7月的一天,单位来人通知我说:“明日到单位来一下”。第二天到了单位,领导说有人找你,在会议室里坐着二个人。他们自我介绍是公安局的,你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答“是”;他们又问现在还炼不炼,我答“炼”;他们问你知不知道某某人炼,我答不知道。我们到你家里看看,当时我没有多想,就带他们回家了。二个不法人员在我家到处乱翻乱动、就连我二老的床都翻看,没有什么法律手续的拿走了我的大法书、炼功带等,并逼我写不炼的保证。其中一个人写了一阵子,就逼我在他写的东西上面按了多个黑手印。从那天起,不法人员经常到我家干扰,逼问我和什么人来往、发了多少法轮功资料等等,在单位还逼拍照片。一天单位来人把我送去五华区公安分局,是三层楼上吧,一个科长问这问那的,我没回答。科长走了。后来是那天到我家里的那两个干警轮流审讯,一会儿很客气、一会儿是逼、供、讯,要送看守所、劳教所、要判刑;我一直回避,因为我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没有错;非法审讯从上午至下午5点多钟,才让我回家。
回家多位领导在门口等候多时,问怎么才回来,我说一直在公安局里。进家后,他们说政府不准炼、怎么还炼,快把问题交代清楚,不然单位要倒霉等等,领导要撤职等等。后来单位又强迫我去北门街北昌坡洗脑班,我照样回避,他(她)们说我没有转化,回家了。
7月底的一天,单位通知强迫我和女儿一同去海埂基地学习班,就是洗脑班,看诬蔑大法及大法学员的影片及一些打着科学旗号骗人的所谓专家学者讲课;其次是610办公室和五华区公安分局从科长及其他什么头头找我谈话,逼迫写交代问题、放弃修炼,并威胁不写要劳教判刑。
江××集团利用国家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诬陷、造谣、栽赃法轮功,电视放映精神病人傅怡彬杀人、“天安门自焚”等等,看到这些使我痛心,我们老师在《转法轮》书中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他看得很绝对,都不能杀生。
我是直接受益于法轮大法的见证人。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后的受益极大,24岁开始生病,吃药住院数不清,大部分工资用于医药费和其他地方求医。修炼法轮功的第四天类风湿飞了,其他的十多种病在两个月内也慢慢消失了,无病一身轻了,快乐极了,这么好的功法还受到江泽民的迫害。
从到洗脑班,我就一言不发、一字不写,直到8月12日我思索了一天如何证实大法和修炼。13日一整夜写了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后的受益等,14日交了,15日结束回家,还被逼交了很多大法资料。回家后,单位还开了两次所谓的“帮教会”,一次是领导一级的、一次是基层一级的,都是逼迫我放弃修炼。[注]
从2001年到2002年春节前的日子里,610办公室和五华区公安分局不法人员还来家里追问过几次,并抄走了我家的两个电话号码。
现在胡锦涛一再强调要以法治国,并把保护人权写入宪法里面。最高检察院表示要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罪案件、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虐待监视人员案件。我希望有关机构调查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的人权迫害。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