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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遭湖南邵阳恶人迫害的经历


文/湖南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10月5日】过去我是一个患有多种疾病的人,头昏、腹泻、胃炎、风湿性关节炎、脚后跟痛,牙齿经常出血等。1990年11月,从我的太阳穴切了一个蛋黄大的血管瘤后,我的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为了治好自己的病,我学了很多别的气功,都没有治好我的病,反而添了新病,我还开班去给别人治病,害人害己。1995年11月我又在医院切了一个拳头大的卵巢囊肿,子宫里切了两个鸡蛋大的肌瘤,雪上加霜的我,生不如死,曾经想过自杀算了,觉得活着太痛苦了。后来我在单位办了内退手续。

幸运的是1996年6月我喜得大法,一口气看完了《转法轮》,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是来返本归真的。修炼了法轮大法一星期后,牙齿不出血了,没多久症状基本消失。

2000年6月我因進京上访还法轮大法清白,在火车上被恶警抓住,拘留了15天。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们是和平上访,只想告诉政府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7月19日我又去北京上访,单位里派人来北京把我强带回长沙,又把我拘留了15天。出来后的第三天我又到北京上访。单位到处寻找我的下落,坏人贴出了我的全国通缉令。就这样我开始了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的生活。

2003年8月15日晚,我回邵阳看望母亲,20日上午11点多钟,邵阳大祥地区的恶警四、五个人闯進我家里(我的工作单位在长沙),一个叫刘志勇的恶警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刚一回答,他就动手抓我,我就开始喊:“大法好!大法就是好”。刘志勇马上叫其他人把我抬走,他自己抓住我的手,有一个恶警岳某某冲上来,一重拳打在我的右眼上,当时眼里出了血,并青肿起来,就这样我赤着脚,四脚朝天的被他们从四楼抬到院外的马路上的一辆黑色的轿车里。

下车后,他们又把我从一楼拖抬到四楼的恶警办公室里,把我拉在椅子上两手伸开用手铐反扣在椅子后面的铁杆上,不准穿鞋,不准上厕所,还强迫我踩师父的像,我就把双脚抬起来,刘志勇就拿师父的像砸我的脑袋,砸我的身体,一个恶警用右脚踩我被铐住的右手。在这期间,我不停的大声喊大法好,喊了近六个小时,在喊的过程中,感觉到手铐越来越松。我质问刘志勇为什么要抓我,他说我的户口不在邵阳,我说回娘家有错吗?这是我公民的自由,我没有做错什么,我们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善待大法、大法弟子,天赐你们平安!你们没有权力抓我,还不许我上厕所,我要求了三次,第四次他们才让我上了厕所。

晚上单位、派出所来人了,说只要在空白的纸上按个手印就可以回家了,我拒绝按手印,凌晨三点钟他们把我押到长沙开福区派出所,一个队长说你这二年多干了些什么?我说没有做什么。他就把我铐在椅子上,交给了两个恶警。在他们的逼迫下,我胡乱写了这几年的经历,才被放出。在此我特别申明我写的东西作废。[注]

后来我才知道邵阳的恶警是为了钱才抓我的,长沙市开福区派出所出了2000元,我单位出了3000元钱,一共5000元钱给了邵阳大祥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自从我北京上访后,长沙的单位只给我部分生活费,但我科里的谭武光不肯给我,要我回到邵阳老家呆着才会给我,目地是限制我的自由。我说本来就已经克扣了我的工资,还要迫害我。在我的长期努力坚持下,当我在邵阳时,才给了我部分生活费到我的账号。我向长沙的单位领导要还我被克扣的生活费,他们说除非我放弃信仰,才给我发放退休费。由于我坚定的修炼大法,不愿委曲求全放弃真善忍的信仰,所以至今没有补发克扣的工资。

湖南邵阳大祥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恶警:刘志勇电话:13973919182
行凶恶警:岳某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

成文:2004年10月04日  发稿:2004年10月05日  更新:2004年10月05日 01: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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