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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看守所刑具:约束带、抻板


文/沈阳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10月23日】

1、约束带

由很粗很硬的牛皮制成,象腰带一样系在腰上,多出两个环套在手腕上,用螺栓拧紧固定,双手基本动不了,小臂只能平端着,象捧着东西一样,俗称“手捧”。由于手动不了,没法洗漱和大便;吃饭时头和手同时使劲才能把食物勉强送到嘴边;睡觉时只能平躺着,双手举着,没法翻身。

2、脚镣

铁制,两端有两个铁环套在脚踝上,用螺栓拧紧固定,按重量分为几斤、十几斤、二十几斤重几种。戴上脚镣后无法正常行走,越重的行走越困难。

以上两种戒具可单独使用,也可一起使用。

2001年,我在沈阳市某看守所,因在警察面前拒绝蹲着,连续戴了15天“约束带”,全天24小时戴着,吃饭、睡觉、上厕所也不松开。由于手动不了,没法洗漱和大便,我15天没洗漱、没大便。

到了第十五天,警察把“约束带”给我打开了,我才得以大便、洗漱。由于我“表现不好”,约束带给我刚打开几个小时后又给我戴上了,这回又多了一副18斤重的脚镣,又连续戴了15天。走路时脚镣上得拴条毛巾用手提着,双脚在地上蹭,才能勉强行走。睡觉时双手举着,由于脚镣太沉,脚也动不了,没法翻身,基本上只能一动不动的平躺着。

3、抻板

人呈“大”字型平躺着,地板上钉有四个铁环,套在双手、双脚上,人根本动不了,吃喝拉撒睡由专人“侍候”。时间由几天到十几天不等,甚至更长。我所在的看守所曾有个在押人员被抻板折磨,后不长时间突然死亡。

成文:2004年10月22日  发稿:2004年10月23日  更新:2004年10月23日 12: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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