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4日】我曾被劳教,因为我不是法轮功学员,劳教所对我们比较宽松,所以我有机会亲眼目睹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的情况。同时,有机会接触一些坚定的大法弟子。现在我把伊通县粮食收储公司陈敬儒几次被迫害的情况写出来。陈敬儒,女,近40岁,人比较文静,也很能吃苦,特别能克制自己。由于她的表现,我对她印象很深,很好。比如,在黑嘴子劳教所里很苦,每次她接见带回一些吃的,她都分给大家,而别人有好吃的时,她总是尽量的避开。特别是晚上工作到10点多钟,她也始终坚持把既是寝室又是工作室的房间打扫干净。寝室里的大扫除总是她首当其冲,开水少她就留给别人,自己用冷水。因此,我对她印象极好。
特别是有一次,我跟她说我一旦出去要报复送我进劳教的那些人。她给我讲了很多道理。使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她说的话我还记忆犹新。她说她自己只不过履行了一个公民的上访权,向国家反映了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就遭此冤,而参与把她批劳教的她都认识,象公安局的马政委,政保黄科长,韩杰,张剑波她都认识。特别是看守所的郑所长因她炼功给她戴过脚镣子,还把她下雪天弄到外边冻三个小时。她说,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江泽民一手操作的,江就象一个劫机首犯,胁持其他人同它一同干坏事。给你升官,让你发财,否则就降职降级,严重就给你扣政治帽子了。如果不是这样搞株连,又有谁会害这些好人呢?这场迫害根本就维持不下去了。
在黑嘴子劳教所里她被迫害得很严重。第一次是在2000年8月中旬,具体哪天我没记住。那一次警察把她由三大队调到六大队(严管大队),刚开始,六大队李红大队长找她谈话,要她认罪,认错。她据理力争,后来李红大队长无言以对,随后组织人对她实行车轮战,威胁利诱她接受她们的思想,没达到目的。第三天,管理科的岳科长和六大队李红大队长把她叫到管教室,她们身穿警服,各持一个高压电棍逼她认罪认错。岳说:“知道你修得坚定,不让你决裂,欠点缝,认罪认错就行。”陈敬儒说:“我没有错,上访是公民的权利,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的,公安部的条例和宪法抵触,且没经过人大履行正常法律程序,是完全无效的,对法轮功的错误处理迟早要得到纠正的。”岳科长和李红大队长一听就一起拿电棍猛烈电她脸部,脖子,还使劲电她头部,一边电一边喊:“电你这花岗岩脑袋。”把她的头发大部分烧焦,脸、脖子被电的红肿,有很多大泡,电了一个多小时,看她不屈服,岳科长就喊来四、五个管教,蜂拥而上对她抡耳光,岳科长还气急败坏地用拳头猛击她的前胸,抓住她的衣服使劲往墙上撞她。后来的那几个管教中有从三大队调去的胡管教。这样严酷的迫害陈敬儒也没屈服,第四天三大队就把她接回来了。
还有一次是长期体罚她,让她每天除吃饭、上厕所、睡觉外就蹲着。那是2000年9月到10月,大约40多天,一般每天长达15~16个小时,最少每天也要蹲12小时。特别是刚蹲完起来时,看她的表情就知道疼痛难忍,走路都很困难。
最严重的一次是在2000年11月17日,上午九点多钟,王丽华管教和席桂荣大队长穿警裤,上着毛衣,用高压电棍对她猛电2个多小时。刚开始是王丽华管教把她叫到管教室,我预感到会发生什么,就机智的耳闻目睹这件事的全过程。刚开始席大队长让她背所规所纪,她背不下来,就直接问她:“你能不能认罪认错?”陈敬儒说:“不能。”席又问陈敬儒是要共产党还是要法轮功,陈敬儒回答:不存在这样的选择,法轮功教人做好人,遇事先考虑别人,有持久的利他性,对社会、对家庭都是有好处的。共产党不是也喊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看她不妥协,两个管教就各持一个高压电棍猛电她头、脸、脖子、后背。起初陈敬儒对管教说你们不要执法犯法,善恶有报。两个管教不但不听,还把陈敬儒的两只手铐到背后,继续电她。陈敬儒被电的全身抽搐,身体乱蹦,拖鞋也被打丢一只。大约持续2个多小时,直到吃中午反两个管教才停手。陈敬儒的脸被电得严重红肿变形,布满了水泡,脖子电的象菜花一般,基本上是密密麻麻的小脓点,后脖处有一些大水泡,后背被电黑。头发大部分被烧焦,头皮上都是血泡,全身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晚上时我悄悄问她:“内脏有没有问题?”她用十分微弱的声音告诉我:“头发木的厉害,后背、前胸特别是后背疼痛难忍。”我简直无法想象晚上她是怎样枕枕头的。这一晚,好多人都悄悄哭了,我失眠了,把这一切写进了我的日记。后来我先她回家,她送我一双袜子做纪念。
在黑嘴子劳教所三大队,打骂、体罚是家常便饭,副大队长一边骂一边说:“就得给我使劲打,承受不了就得写。”王丽华管教还到各寝室恐吓大家,问大家这里象不象渣滓洞。
我回家后发现很多人不相信劳教所打人,良知驱使我写下我见证的迫害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