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3日】我于1997年得法,得法后我每天坚持学法炼功;向世人洪法,时时注意修炼提高自己的心性,遇到问题向内找,遇事都先考虑别人,看是否对别人有利。因此,修炼效果很明显,多病的身体强健了,待人处事心平气和,处处考虑别人,自己许多的不好习惯也迅速地去掉了。我的变化对附近的乡邻及亲人的影响很大,很多人都来学法炼功了。99年7.20,邪恶铺天盖地而来,残酷的打压开始了。7月28日乡政府派出三个人到我家抄走了我的大法书籍、讲法录音带和炼功音乐带以及收录机一部,价值达800元。随即,乡政府还派人对我进行威胁。
2001年我爱人因不放弃炼功,被乡政府人员抓去关了三天,没有给饭吃,任由蚊虫叮咬。2002年4月份,半夜三更乡政府派人把我爱人抓去关在厕所里两天,臭气熏天,蚊虫叮咬,在垃圾堆里煎熬。后来乡政府强迫家人交罚款,不交,就到家里把25寸彩电、收录机以及大法书籍、炼功带、摩托车等抢走,另收500元罚款,共计6000余元。
2002年7月26日半夜,乡政府无任何理由派人把我爱人抓到简阳拘留所关押起来,一关就是四个多月。然后又派人到家里来敲诈生活费1500元。家里当时只有70多岁的老母亲一人,孤苦伶仃,他们也不管。
2002年7月我去讲真象,被恶人挡住,强行送到简阳拘留所。途中,恶警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并且用手枪指着多次威胁我,说是要把我枪毙了丢在厕所里。他们把我反铐起来,抢走了我身上带的现金。到了拘留所,恶警王×唆使保安把我毒打了一顿,并在第二天把我转到看守所。他们多次强录口供,无中生有,强行关押我六个月,开除了我的工职,然后送去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