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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凌海市公安副局长崔勇:凌虐善良百姓者罪责难逃 |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凌海市大凌河公安分局副局长崔勇: 我们是凌海市的法轮功修炼者,长久以来,总想当面对你说说我们的一些心里话,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还是采取了给你写信的这种方式。 虽然你和我们之间并不相识,但你的名字,我们是太熟悉了。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你几年来绑架和殴打了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而且至直今天,你也没有什么改变。比如,2000年初,你带领警察对从北京上访回来的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和其他恶警轮番辱骂大法弟子。有一位50多岁叫武俊儒的老人,被你打得遍体鳞伤,满脸是血,眼角下面被你用冬天穿的棉皮鞋踢开一条10来公分长的大口子,医院缝合后,几个月伤口才愈合,至今伤疤仍清晰可见。2001年9月,你带人无故闯入大法学员张德国家,只因其家中有一本大法书,你便将其带走,并将其非法拘留,张德国为了抗议你这种无理行为,毅然绝食,导致其在拘留所内奄奄一息,险些酿出人命。2002年,你带人翻墙入室,闯到大法学员董亚君家,只因为其家中有几张法轮功资料,又将其绑架到拘留所。在拘留所内,因为董亚君回答问题时不符合你的想法,你便操起一块半米多长,手掌厚,前边宽、后边窄的大木板子,狠狠地抽打这位六十来岁的老人,打得这位老人浑身紫红,疼得发抖,差点休克。也是你,把大法学员农电局退休老干部刘忠林,无故带到分局,抓到拘留所,使这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坐进了班房。2003年5月,你又将我市凌南村的大法学员关玉茹抓到看守所,抄了她的家,并把她送进了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关玉茹由于丈夫常年患病,债台高筑,她被劫持前丈夫刚刚去世,家里只剩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她相依为命,关玉茹被绑架后,这两个孩子成了孤儿,且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是你拆散了这个本来就那么艰难的家。2003年9月,我市锦凌村大法学员李联军从外地打工归来探望他的儿子,不料被恶人举报,被绑架到大凌河公安分局,你和其他五名警察对李联军一阵毒打,直至其被你们打昏后,你们才肯罢休。上述几件事,只是几年来你曾做过的事情的一小部分,有些事情也许你本人已经忘记了,但是广大群众的眼睛是最亮的,你做过的每一件抓人的事,打人的事,违法的事,他们可没有忘记,你身边的正义的警察也在记着。 也许你会说,抓人、打人不是你的错,因为人是上边让抓的,打人上边也有话,你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是的,在一般情况下,作为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上级的命令,这的确是应该的,而且这是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具体表现。但在有些情况下,你如果不加思考地就去执行上级的命令,就可能为自己带来灾祸。如1976年4月5日,首都部分群众到人民英雄纪念碑去悼念刚刚逝去的周总理,然而这件事情,却被当权者认为是一场严重的“反革命事件”,当时的中央下令迫害,首都部分民兵、警察参与迫害了这场所谓的“事件”,无辜杀戮了很多群众。“文革”结束后,这一事件的参与者得到了全面清算,根据在那一事件中的具体表现,当年执行命令的民兵警察受到了开除、判刑、秘密枪决等不同程度的惩罚,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这是刚刚过去不到三十年的事情,我想我们身边的人对历史不会这么健忘吧?这些民兵、警察当时是去执行政治任务,可是清算他们的时候并没有因为他们是执行上级命令的理由而免遭惩罚。谁欠的债谁还,谁做的事谁去承担。 同样,德国的纳粹分子,也没有因为是执行上级的命令而免遭国际法庭的审判。日本战犯没有因为是命令,而逃脱应受的制裁。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当犯罪分子危害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的时候,你挺身而出,去抓捕罪犯,你是人民心中的英雄,因为那时你代表的是正义,是人民,你身后有无数广大群众的支持,身上有令邪恶之徒胆寒的凛然正气。然而,当你们头顶闪亮的国徽,肩带金色的盾牌,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抓捕一群没有任何政治诉求,一心做个好人的善良的法轮功群众的时候,你们那时又代表着什么呢?是邪恶,真的是邪恶。因为你们在欺压良善,你们在打击人民,你们在助纣为虐!你们的身后,除了那一道道见不得人的“传真”与“密令”外,只有金钱与物质的支持,但你们失去的是民心,失去的是人民对人民警察的崇敬与爱戴,败坏的是人民政府与党的形象,触犯的是国家的法律,因此这场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一旦结束,所有参与对法轮功迫害的人员,也绝不会是因为执行上级命令而逃脱天理与法律的制裁。 关于打人的问题,不管上边下过什么样的话,其实,当你冷静下来的时候,一定比我们还清楚,作为一名警察打人是一种既违纪又违法的行为,如果出现什么严重后果,还会因此要坐牢。如果上级真有允许打人这样的话,那么他是依据什么下这样的话呢?他能为自己的话负责到底吗?他下这样的话是否是违法的呢?如果因为执行他的话而造成了后果,他是否真的能为你负责呢?他是否能负得起这个责呢?如果他一时能负得起这个责,那么谁又能保证替你永远负得起这个责呢?当然,如果说,打人是你们的个人行为,那就更应该好好想一想了。那么多善良朴实的人,那么多年过半百的人,那么多一贯遵纪守法的人,只因为一种做好人的信仰,就该被你们打骂吗?人人都有亲人,如果你的亲人遭到别人如此对待,你又做何感想呢? 回顾历史,在“文革”期间,有一些人靠“打、砸、抢”从“白裤腰”一跃成为各级领导,名人的例子确实不少,但哪一个长久了呢?哪一个人最后有好的结果呢?哪一个不是“昙花一现”呢?看看今天,在迫害法轮功这场运动中,那些踏着大法弟子鲜血而走上“领奖台”、加官进爵的人,又有多少还没等享受几天这些所谓的荣耀,便灾祸不断,甚至命丧黄泉呢? 1999年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陈援朝曾因审理全国第一起涉及法轮功案件而受到罗干的赏识,2003年并曾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同年九月陈援朝就因患肺癌死亡。要知道善恶有报啊!自1999年7月迫害法轮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内部警察伤亡人数明显倍增,这难道不是天在治人吗?迫害有正信的修炼人的罪过是极大的,这一点从古到今一直在民间证实着,被历史验证着。 不管你知道还是不知道,我们要告诉你,其实江××发动的这场违反宪法、法律的运动,所有的理由和借口都是迫害者为达到个人目的而精心制造出来的。中国有句俗语:“纸是包不住火”的,谎言重复一千遍还是谎言,在无数铁的事实与真相面前,各种谣言与借口皆不攻自破。江氏在接受美国CBS《60分钟专访》时,指出迫害的两个理由,一个是说李老师自称是菩萨转世,耶稣转世。另一个是说李老师宣扬世界末日,地球将会爆炸。对于第一个理由,我们修炼多年的大法学员,在聆听师父的每一次讲法,阅读大法的所有著作中,都没有看过这样的说法,相反在《转法轮法解》(317页)(1994年12月)一书中,师父明确告诉学员:“我就是李洪志,我可不是释迦牟尼。”关于第二个问题,李老师不但没有宣扬世界末日和社会有什么大的劫难,反而在1998年3月的《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42页)时说:“我可以在这里严肃地跟大家讲,所有称在1999年将要发生什么地球的灾难啊,或者是宇宙的灭亡啊,这样的事情是根本不存在了。”至于说电视中曾播出过的什么“自焚”“自杀”“杀人”等问题,由于篇幅的关系就不和你一一说明了,但我们在这里也可以郑重地告诉你,那绝不是真正的法轮功学员所为,我们锦州地区数万名大法弟子为什么没有一件这样的事?世界上六十多个国家为什么也没出现过一件这样的事?迫害前国内上亿人修炼,媒体中为什么也没有这样的报道?答案很简单,就是江氏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法轮功的栽赃与诬陷。其实这种诬陷与栽赃的做法,是古今所有当权小人打击异己时的惯用技法。当年日本炸毁自己修建的铁路,却嫁祸于中国军队,进而侵略中国的东北,采用的方法是诬陷。北宋高俅打击林冲采用的方法是诬陷。北宋潘仁美打击杨家将采用的方法是诬陷。明代清官海瑞屡次遭贬原因是被诬陷。“文革”期间刘少奇,彭德怀等人惨遭迫害,也是被诬陷………今天江氏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借助现代化的舆论工具,将诬陷这一招法做得更具欺骗性,更具杀伤力。 其实,这场靠谎言与诬陷支撑的迫害,从迫害之初就已经决定了其注定失败的结局。从目前国内的情况看,越来越多的百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并开始给予大法弟子理解同情与支持。越来越多的各级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甚至是执法人员,也看明了这场迫害的实质,灵活与智慧地抵制这场迫害。从国际情况来看,大法受到了国际上六十多个国家与人民的欢迎,并获得了一千多项褒奖,世界上美国、西班牙、比利时、德国、韩国等大法弟子相继将江××告上本国法庭,2003年9月30日,来自全球欧、美、亚、澳四大洲100多个团体和个人共同发起和成立“全球审江大联盟”,并于同年11月26日向海牙国际法庭递交了起诉江××的刑事起诉书。2003年1月20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宣告成立,全世界正义的力量汇成滚滚洪流,江氏明显力不从心,大势已去,表面的张狂,代表不了其内心的极度恐惧。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真正的“识时务”是应该放眼今天全世界正义洪流这个波澜壮阔的大局,坚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古训,守定“善恶有报”的天理,从现在开始停止作恶并善待大法弟子。其实天理是绝对公平的,对于那些仍然存有良知与正义的人,他是永远不会放弃的,但是,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的人将罪责难逃! 凌海法轮大法弟子 |
成文:2004年01月27日 发稿:2004年01月28日 更新:2007年01月05日 21:2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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