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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有芳被甘肃平安台劳教所迫害致死案更多事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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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1月25日】侯有芳,女,49岁,法轮功学员,甘肃金昌市西坡中学教师,兰州师大物理系毕业。

    2000年因去北京上访被抓回后拘留15天(金昌市拘留所),并被罚款9997元说是去北京接她的三个人的费用。经本人力争后才退回1000元。在当时的压力下丈夫被迫与她离婚。学校也不让她给学生上课,让做饭、干粗活,每月工资只给200元,没有住房只好在农村租了一间暂住。有关方面找她谈话表示,只要说不炼就给她补发工资,给楼房,并恢复工作。这些都没有改变她对法轮大法的信念。

    2002年8月因散发法轮功真象资料被抓。在金川区公安局被“人民警察”施以“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平安台七大队二小队。在劳教所又被毒打、吊背铐进行强迫转化,因承受不住折磨而违心转化。后来表示反悔,警察又开始对她进行折磨,在外面罚站1个月不让进屋睡觉,逼她写“悔过书”,而她坚决不写。“警察”就进行毒打折磨,胳膊、腿都被打断,于2002年11月29日终被折磨死。据说死时体内大量出血,包括肋骨、盆腔都被打骨折。

    公安为掩盖罪行,也不通知家属直接将遗体火化,然后立即把几个凶手调离原单位。侯有芳的母亲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惨死在“人民警察”的手里。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4/45091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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