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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轮功学员自述被迫害遭遇 |
【明慧网2004年1月24日】我是安徽省铜陵法轮功学员,1995年修炼大法至今。2001年6月我和许多大法弟子一样,为抵制邪恶造假的宣传工具,对大法的诽谤、污蔑,我们不断地向世人讲清真相。我在2001年6月25日晚张贴真相资料时,被巡警非法抓捕,当晚在公安分局被非法囚禁至通宵。第二天上午11时被送进看守所。在那里我被非法关押38天,这期间公安一科曾4次提审我,让我交代真相资料来源,及让我“转化”,被我拒绝。 38天后我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往安徽省女子劳教所。后被分到一大队,在那里恶警对我们大法弟子看守的非常严厉,在我身边每天有二位其他劳教人员24小时寸步不离的监视,无论吃饭、睡觉、上厕所都是这样看着,目的是不让我们大法弟子之间相互接触,不许我们说话,就连上厕所和洗漱间都不准同时进去,只能出去一个,进一个。那里简直象一个阴森森的人间地狱,我们大法弟子连一个普通的劳教人员所应享有的那点仅有的说话自由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在我被送进劳教所的第二天起,就被强迫接受叛徒们自欺欺人的谎言,每天如此长达三个半月,使我的精神倍受摧残。在车间,每天被强迫劳动十三、四个小时,经常被强迫加班加点干到半夜,完全超负荷工作,而且没有星期天。就这样我一直被非法奴役到被释放的前一天。作为一个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我是无罪的,不应该被迫害、被奴役,我当时应该抵制强加给我的迫害。 此外,女教所的管教无视《劳教人员管理条例》的法规法纪,非法利用劳教人员捆绑、殴打大法弟子,任意延长大法弟子的教期。一个叫闫翠华的大法弟子因拒绝穿劳教服,被管教指使劳教人员强行穿上后捆绑在床上,并堵上嘴不许说话。这位大法弟子被延长教期达半年之久。还有一个叫沈立春的大法弟子因不配合邪恶,拒绝参加洗脑,而被延长期限半年。 我也被延期48天,理由是我拒绝佩带劳教人员标志的胸卡,她们认为我不服管教所以要延长我的教期。所有被关押在这里的大法弟子几乎都是被延长期限后释放回家的。这样直到2003年8月13日,我才被释放。 在我回家之前,劳教所打电话与铜陵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恐怖组织联系,不准我自己回家,要求派车监送,于是我本该8月13日上午就应该被释放,结果一直拖到下午4点,才出劳教所的大门。就这样我连释放后自由回家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车到铜陵后,厂里接我的人说要去三建局办什么手续,这样车停后,进入一扇大门。我进去之后,发觉情况不对,原来是610恐怖组织指使他们直接把我绑架到了610设在这里迫害大法弟子的洗脑班。我当时站起来就要走,结果被几个彪形大汉拦住,就这样,“方出虎穴,又入狼窝。”洗脑班里每天三四个叛徒从早到晚纠缠不休,强行向我灌输污蔑、诋毁大法的自欺欺人的谎言,妄图让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在十多天的强行关押与软硬兼施中,在这种高压的精神迫害下,我失去理智,被迫写下了所谓的“四书”,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醒悟后,我痛悔不已,深感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对不起亿万年难得的佛法真理,对不起自己的生命,我决心洗心革面,坚修大法到底,我要以今后实际行动证实大法,揭露和控告江泽民及邪恶的610对我和其他大法弟子的摧残和迫害。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 |
成文:2004年01月23日 发稿:2004年01月24日 更新:2004年01月24日 01:4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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