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4/65640p.html |
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非法审判三名青年知识分子 |
【明慧网2004年1月24日】2003年11月25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在没有陪审,没有辩护律师,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三名青年知识分子进行非法审判。 被非法审判者有:贵州工业大学建筑系建筑学业大五学生黄磊、贵州电视台制作职员刘波、贵阳中医学院医疗系学生张蕾。三位青年都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因而被非法开除、休学。法庭以所谓的破坏社会秩序等莫须有的罪名对他们判刑:判黄磊5年,刘波4年,张蕾3年。 三位青年大法弟子在法庭上正义凛然,控诉不法人员严重侵权、践踏宪法的行为。他们严正指出,江氏犯罪集团对信仰真善忍修炼者进行血腥镇压,今天大法弟子无论是上访、发放真象资料、插播电视等,都是在有力地维护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同时,挽救被谎言毒害的民众,是慈悲正义之举,无错无罪。他们不承认一审判决,于2004年1月6日上诉到贵阳中级法庭。 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历次对大法弟子的所谓“审判”中都是走过场,往往是先定罪,后审判,不给大法弟子为自己辩护的机会——这是严重亵渎中国《宪法》,知法犯法的行为。 我们呼吁善良世人发出正义声音共同制止这种荒唐的迫害。同时我们将用法律手段及其它形式向有关单位,包括多级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等,及社会各界揭露邪恶迫害,强烈要求无罪释放所有在狱中的大法弟子。 以下是有关单位人员电话号码: 贵州 贵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书记官处:0851---5814300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7/45192p.html) |
成文:2004年01月23日 发稿:2004年01月24日 更新:2004年01月24日 03:0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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