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24日】我因讲清真象于2000年11月21日至2001年2月28日在吉林省延吉看守所遭受迫害。我被非法关押在27号监室内,当时我心态很稳,我的感觉是作为大法弟子,讲清真象就象吃饭睡觉那样应该。我的心中充满慈悲,发自内心的想让人(包括警察)明白大法真象,选择好的未来。在那里我亲眼目睹了许多大法的神奇。我去当天,就听到一个因经济问题也在27号监室关押的人讲,她在中午看到非常好看的法轮在眼前转,下午我就来了。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开创了学法、炼功、讲真象的环境,使大部分人明白了真象,几位有缘人开始学炼功法动作。
一是监视器不显象。那时延吉看守所一天24小时监控,每20分钟流动警察就巡逻一次。可谓戒备森严,大法弟子没有被吓倒,照样做每个人此时应该做的事,甚至教有缘人炼功,但没发现有人来。后来偶然间我听见管教在外边对别人说的话:“27号不显象。”我们也发现看守所急得修了好几次,打了好大的洞,但直到我们离开时还没修好。
二是有缘人身体很快得到清理。有一人脸色白里透红,都说变成另外一个人了(我在她的请求下把法轮章交给她);有常人曾经挨过很多打,胳膊痛,炼功几天后,挨过打的胳膊从上开始紫色往下移,直到推完;还有的已经停经了的妇女来了例假。
我是闭着修的弟子,我用肉眼看到了大法的神奇,亲身体悟到师尊的慈悲呵护,能成为正法弟子太荣幸了。我们要万分珍惜,做合格的师尊的弟子。
这件事我很想写的形象一些,因我是朝鲜族,受语言表达能力的限制只能写到这个程度了,请同修们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