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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祥春被关一周年 江氏自暴其丑几时休
    南京监狱通过虐待美国公民向世界展示江氏集团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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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1月23日】美国公民、法轮功学员李祥春自2003年1月22日在广州白云机场被非法逮捕,至今已经整整一年。今年的1月22日又恰逢李祥春的农历生日。美国民众和海外法轮功学员对李祥春被无理关押案件一直表示严重关注。南京监狱对李祥春进行不断变换花样的种种肉体和精神迫害,使国际社会看到了更多中国大陆司法执法系统在执行江××对法轮功迫害的灭绝政策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了解到中国大陆对法轮功迫害的邪恶和严重程度。

    2003年12月17日,美国驻上海领事馆官员探望被无理关押在南京监狱的李祥春,对南京监狱动用犯人来维护所谓的狱规,允许犯人攻击和抢劫李祥春表示抗议。南京监狱方面承认说,他们不允许李祥春看法轮功书籍,并把他的手写材料夺走毁坏,同牢关押的犯人曾经因为李祥春拒绝参加洗脑班而对他大打出手。

    美领馆官员介绍,南京监狱强迫李祥春观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当李祥春拒绝参加强制洗脑班时会受到犯人殴打;最近还增加了强制手工劳动。

    有观察家认为,美国公民李祥春被关押,根本原因是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在美国起诉江呕气,所以拿美国公民来报复。最初因作贼心虚不敢公开,故强词说因李祥春想做电视插播而被捕,以免和法轮功扯上关系再受国际社会谴责。可是它们到底还是怕法轮功,不敢让李祥春在监狱里炼功,不敢让他看法轮功书籍,剥夺李祥春在法庭上说话权利,到后来甚至还不知耻地让美国领事馆官员劝李祥春放弃信仰。这不是欲盖弥彰?

    要知道,没有信仰的人、为了一点小利什么都可以干的人可能不知道什么是信仰,但是在西方,精神信仰的自由是人生命中关键的东西,逼迫人放弃信仰被看作是最无人性的迫害。江氏集团最害怕外界知道其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真象,几年来严密封锁消息,对内实行恐怖主义,对外一味涂脂抹粉、谎话连篇,试图伪造出一幅中国人权改善的假象。如果说本来美国还没有那么多人知道其丑恶行径,这一年来,对美国公民都敢大打出手,野蛮强迫灌食、上固定床、长时间上刑、洗脑等等歹毒之事都做得出来,只为了强迫人放弃信仰,那么对老百姓还不知要狠到什么程度。这不是江氏集团自暴其丑?

    江氏集团以为逼着全国上下的法官律师走个过场,给法轮功学员判刑,就可以掩人耳目,使其迫害披上合法的外衣,可实际上这不过是掩耳盗铃,在这场邪恶迫害中对法律的亵渎和江氏操控下中国司法的高度腐败却引起了公众社会的关注,正好把人们的视线集中到“应该受到审判的是江××”这一焦点上。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江××镇压法轮功,致使几千万法轮功学员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在澳大利亚、美国、瑞士、台湾、韩国等多个国家被法轮功学员以及国际人权组织起诉犯有“群体灭绝”、“酷刑”和“反人类”罪。海外媒体对李祥春案件的密切关注和突破网络封锁技术的发展,中国大陆的网民也得以了解一些江氏在海外被频频起诉的情况。

    被非法审判的李祥春在不公正的法庭上没有为自己说话的机会,但是他在狱中写下长达95页的手稿,详述自己无罪的理由和电视插播在中国的必要性、合法性,并且叙述了他在被非法逮捕、关押期间受到的种种虐待。据李祥春的未婚妻符泳青女士介绍,李祥春提出要依中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起诉直接执行对他迫害的张井宏和黄顺祥等5名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罪(注1)。

    江氏集团以为给法轮功学员加上电视插播的“罪名”就可以转移国际舆论焦点,减轻自己受到的谴责,岂不知,面对穷凶极恶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一次又一次电视插播,其舍生忘死的精神令世人敬佩之余,也开始更加关注插播的内容,以及插播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天安门自焚骗局的大曝光让更多人更深入地了解到这场迫害的邪恶本质,认识到江氏集团操控依靠百姓血汗生存的广播电视报纸,信口雌黄、栽赃陷害、欺骗全国民众的行径。对江氏集团操控的谎言宣传了解越深,人们对于还百姓知情权的插播行为就越支持、钦佩。这不是江泽民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可以说,李祥春在南京监狱受到的每一天迫害,都是江氏集团和南京监狱向世界自暴其丑。现在南京监狱每天强迫李祥春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除了想提醒世界这个宣传喉舌几年来无中生有、混淆是非、煽动仇恨的欺骗式宣传是迫害的工具、毫无公正可言以外,还想说明什么呢?

    注1:中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明慧记者任建报道)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7/44463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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