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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加哥学员持续领馆前和平申诉 法轮功诉江案进入新阶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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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1月22日】2004年元月20日,起诉江泽民和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原告律师Terri Marsh博士,将上诉文件在芝加哥递交到美国第七巡回法庭的上诉法庭。法庭在20日上午11点15分正式签收上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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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加哥中领馆前的法轮功学员原告律师在希尔顿旅馆举行记者招待会

    与此同时,数十名芝加哥法轮功学员持续在领事馆前举行炼功活动。

    当日下午一点,原告律师Terri Marsh博士,在芝加哥Palmer House希尔顿饭店举行记者招待会。有包括美联社、芝加哥论坛报、世界日报、新唐人电视台等八家中英文媒体参加。记者们对律师及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芝加哥发言人等进行了历时二个小时的采访。

    身为犹太后裔的MARSH律师说:在纳粹德国灭绝犹太人时,千百万的人没有说话的机会,在德国以外,没有人知道在那些集中营里发生了怎样恐怖和悲惨的事情。残酷的种族灭绝就在缄默中进行着。这正是在中国今天发生的情况。在类似的缄默中一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灭绝正在进行着,信仰真善忍在中国成了一种犯罪的行为,坚持信仰者面临着屠杀、酷刑,被剥夺一切生存的途径。

    这个诉讼案就是要唤起世人对这场残酷迫害人权的关注,破除人们对法轮功镇压的沉默。也给那些受害者在法庭里说话的机会,正象美国认同的一些国际公约所说,任何一个人都不应该受到酷刑和群体灭绝的迫害。

    MARSH律师还强调说,对于一个剥夺人的尊严、犯有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的人,即使是国家元首也不能免除惩罚。对于前国家元首所犯的违反人权罪就更没有豁免权可言。江泽民是迫害的罪魁祸首,威逼利诱外国政府,把迫害直接延伸到海外,这是出卖人权和正义,这是在向全世界犯罪。

    据了解,这次往七区巡回法庭递交的上诉文件是要求法官们推翻原地区法庭以豁免权为由撤销此案的决定。据理辩论的理由是:一、如果原告提出的违反人权的事件在美国法庭得到证实,对美国是有益处的;二、前国家元首如果犯有严重违反人权罪,无论是根据美国的法案和国际的法案都不应享有豁免权;三、法院屈从于行政部门关于豁免权的建议,违背了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相互独立的准则;四、地区法院认为“江泽民不能作为610代表接受传票”是一个错误决定;五、该法庭对610办公室具有司法权。

    在记者招待会上,法轮功学员代表Steven Gregory还宣读了国际反酷刑组织美国分部执行主席Morton Sklar的新闻发言稿。Morton Sklar认为美国政府可以告诉法院江泽民是否是国家元首,但是,关于是否享有豁免权完全应该由法庭决定。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主要发起者和主要实施者,对这一点已不存在任何争议。美国国务院也曾经报告了法轮功成员在迫害中被酷刑折磨及迫害致死的情况。地区法院决定撤销此案的理由和决定是完全错误的。

    芝加哥诉江案是一起具有开创性的群体诉讼案。在2002年10月18日江泽民访美期间,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剥夺生存权利罪、密谋罪起诉江泽民及610办公室,起诉文件递交到北伊利诺州的地方联邦法庭,并将法庭传票通过保安人员递交到江泽民的手里。

    此案引起江氏集团的高度恐慌,江利用权力胁迫中国政府对美国施加外交压力,在这种压力下,美国行政部门以法庭之友的身份要求法庭撤销此案,2003年9月12日Kennely法官,以豁免权为由撤销此案。这个结论被很多人权律师和国际法律师认为没有遵循美国及国际现有的法案。

    国际反酷刑组织美国分部执行主席Morton Sklar将于1月29日向上诉法庭递交法庭之友意见书,同时,Jordan Paust等诸多法律教授将联合递交法庭之友意见书,他们都是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法律专家,他们的意见书都将以法律依据陈述他们支持这个诉讼案及上诉的理由。

    据悉,继美国联邦法院的这起诉江案以后,世界各国包括比利时、西班牙、德国、台湾、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都相继对江泽民和610办公室进行了起诉。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3/44355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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