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20日】在2000年7月20日前一个星期的一天中午,突然单位公安李××到我家找我,这时我正忙着做中午饭,他说:你到单位去一趟,地方公安分局的领导找谈话。我说:找我干什么?我没干坏事,也没犯法,没什么可谈的!转念一想,我是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好人怕它们干什么?谈就谈。正好还是洪法的好机会。我就放下手里的活,跟他说:走,谈就谈吧。到单位,见到一个穿便衣的公安人员,问:你是炼法轮功的吗?我郑重的说:是!你们找我有什么事?他说:地方办“学习班”,跟我们走吧。我不去,说:我没干什么坏事,我炼功锻炼身体、祛病健身,做个好人、一个真正超常的好人,这有什么不好,我们炼功人所做所为,比雷锋还好,另外我没炼功前浑身是病,炼功不知不觉全都好啦,没炼功前为了看病跑遍北京著名的各大医院,结果呢,花了不少钱,病却没去掉一点,由于长期病魔的折磨,我真遭不起罪,曾多次想死,现在身体健壮,我的这条命是李洪志老师救的,这么好的法轮功,为什么就不让老百姓炼?他们无言可答,只好强迫地说:办学习班是按上级命令行事,要不你就写个保证书,以后不再炼法轮功,你就可以回家。我说炼法轮功有什么罪,保证不炼功,除非要我这条命!他们一意孤行,强行的把我带走。所谓“学习班”,其实是私设监狱的洗脑班,恶警把多名男女功友关在一间屋内,不让外出,限制活动自由,没有地方睡觉,更没有被褥,睡在地上,晚上看守人员玩到深夜,还大吵大嚷,根本就无法入眠,大热的天气一关七天,衣服没洗没换,可想身上是个什么味道吧?!
一周之后,恶徒们并没有让我回家,又把我带到单位公安办公室,还是叫我写保证,另一个公安头头还威胁说:不写保证不能回家,停发工资等,这时我心里非常平静,心想一个修炼的人,只有向师父保证什么,邪恶的人怎么会配得上呢?非法把我从家里带走关押一个星期,这是执法犯法,迫害我,侵害我的人身自由,我怎么能还向你们写什么保证呢?绝对不可能的。邪不压正。最后他们一看,我就是不写,也没有办法,只好让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