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0/65223p.html |
写给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同修(二) |
【明慧网2004年1月20日】旧势力安排的这场迫害持续了四年多的时间,正法走到今天,我们在不断地成熟中走向清醒。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意义在于无条件地同化大法,全盘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从上到下直到人类社会。我体悟到:全盘否定,真不是嘴上说说就否定了,而是行为上要真正做到,可这个真正做到,又不是英雄人物似的那种表现。而是你境界自然而然的真实体现,也就是在法上清醒所体现出来的正念正行。(也有师父的点悟和加持)。 记得在99年10月份因进京上访被抓,当警察在填写拘留票时问我,如果法轮功被取缔不允许你们炼,定为法律,你还炼不炼?我说:炼。当时自以为我什么都不怕了,放下生死就是炼。那么,现在回过头来看当时,如果当时我能在法上清醒,全盘否定它,法轮功不应该被取缔,法轮功是教人向善重德,以真善忍为准则没有错,我们炼功人信仰真善忍,才修炼法轮功的,国家宪法明确规定,允许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所以我们是在遵照法律履行着公民合法权益。 事后在2000年时,在师父的点悟和加持下,我意识到大法给人类开创的最低的这一层法来证明江某某镇压法轮功是错误的,让世人明白,不就在维护大法吗?于是我就去找这个警察,当时他有事,我就找另一个警察(刑侦科副科长)。开门见山就问他,你是警察,自然对法律非常明确,江某某镇压法轮功,用法律来衡量,是属于内部矛盾?还是敌我矛盾? 警察说:开始是人民内部矛盾,后来上升到敌我矛盾。 警察无言以对。 我说:我们坚持说真话,进京上访,就定为敌我矛盾,那国家设立信访办干什么? 警察无言以对。 我说:我们是在遵照、履行宪法法律。 警察直目视着我半天说不出什么,最后说国家不让你们炼,你们就不能炼。 我说:难道江某某一人就可以代表国家?无视法律吗? 警察目光发直无以言对。 我说:是江某某在践踏法律,侵犯人权,而你们作为执法人员,是执法犯法,告诉你,你们应该明白,你们也是受害者。中国不是有句古话吗,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以上是整理后的一段话。) 现在随着师父不断地讲法,使我们更进一步清醒,旧宇宙穹体的解体、新大穹的诞生、任何一个生命一种因素都不可能逃过这一劫,进入未来。也就是说都在被救度之中。被救度者怎么可能选择安排自己应该怎样被救度。未来是什么样常人谁知道?所以我们只有无条件的听从师父的安排,更好的去圆容师父所要我们做的一切,这才是我们的正悟和最大的善。 那么我们必须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才能解脱旧宇宙的束缚,走向未来,这也正是师父用无量智慧为旧穹体的一切生命一切因素开创的,重新被再造的机缘。所以我想和所有被关押的同修提个建议,人人都拿起笔写上诉,揭露自己被迫害的事实,用人类这一层法律事实说明,抗议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和强制洗脑。提起上诉。但目的一定明确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如果真是心态纯净的维护大法,我们大法弟子形成一个强大的整体,那就是结束这场迫害之时,也就是所有有缘人被救度的希望。赶快行动起来吧!不要再被人类的假象所迷惑,无奈消极地去承受,或再去依赖师父,因为这一切都是师父的无量智慧给予我们的,为我们开创的无比美好与辉煌!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6/44852p.html) |
成文:2004年01月18日 发稿:2004年01月20日 更新:2004年07月05日 17:38: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