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15日】广东省妇女劳动教养所(设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境内)恶警在中共十六大后,对被非法关押在妇教所内的一百多名坚定的大法学员进行特别残酷的折磨,不择手段地强迫大法学员放弃修炼。一、二、三、四、五及六大队的全部分队长(恶警)把大法学员强行从三楼拖到一楼,有的学员头发被拖掉;用手铐把学员双手锁住,然后从宿舍拖到工房,又从工房拖到饭堂,很多学员的皮肤被拖烂。
恶警还指使吸毒犯人疯狂毒打大法学员,采用多种刑罚:用电棒电;用手铐、脚镣长时间锁住学员(连续十几天),使手铐、脚镣深陷至骨头;连续十几天让学员蹲在地上,不给睡觉,大小便失去自由;用使用过的大便纸塞进学员的嘴。这些残酷的折磨把有些大法学员折磨成精神分裂。
妇教所的所长谢XX、副所长唐XX和二大队副大队长唐湘萍参与了具体指挥迫害,其中唐湘萍本来是一般干警,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连升数级,爬上副大队长的位置。
妇教所电话:
0757-87313692
0757-87313847
妇教所二大队电话:
0757-775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