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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锦州监狱的信:部分恶警栽赃造谣、迫害无辜的事实


【明慧网2004年1月12日】

监狱长及干警:

我们是本市的法轮功学员。目前,在锦州监狱里非法关押着数十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与其他在押的犯人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不是犯人,没有触犯国家任何法律,他们信仰“真、善、忍”,无论在工作岗位上,还是在家庭生活中都是好人,如今,他们身陷囹圄,完全是江××凌驾于宪法之上的迫害所致,尽管江××控制的媒体还在不断地对法轮功进行造谣、诬陷,但在法轮功学员们和平、理性地向民众讲述真象的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国人明白了法轮功的真象,越来越多的世人站到了正义一边,你们身为警察,应该拥有道义和良知,善待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在中国传出,十二年来,已传遍世界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一千多个褒奖,《转法轮》一书被译成二十几种语言,“真、善、忍”的法理及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吸引了众多的人走进炼功场。至九九年七月,中国上下对法轮功是一片赞誉声。这可吓坏了江××,他妒嫉心起,恶从胆生,嫌炼功的人多了(当时已达一亿人),唯恐威胁到他的独裁统治,决意铲除法轮功。从九九年七月至今,它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镇压,同时,指挥媒体对法轮功进行栽赃、陷害、诽谤,煽动不明真象的百姓对法轮功的仇恨,为其镇压制造借口。

我们修炼“真、善、忍”,自觉做好人,修炼的实践使我们感到这确实是一部高德大法,所以都想要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因为在不公正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本着善念,我们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信访权利和平上访,向政府说明真象,但北京信访办成了“抓人办”,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我们只好用派发真象材料的方式向人们讲述着大法的真象,去除人们由于听信了造谣媒体的宣传而对我们产生的误解和敌视,我们所做的一切,完全是为了百姓,没有一点私利在里面,因为在一个没有正义的地方,对所有人都会构成威胁,如果人人都惧怕强权,那我们中华民族未来的走向是十分可怕的。然而,江××害怕人们知道真象,因为“真、善、忍”暴露了它的“假、恶、斗”本性,在它的指使下,公安部成立了专管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各地公安机关和街道也都设专人负责,四年多来,全国有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因上访或散发真象材料而被非法劳教或判刑。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守法公民,他们勤劳质朴、与世无争,炼功前,他们很多患有各种疾病,炼功后,他们的疾病祛除了,道德回升了,心胸开阔了,好人应该是受人尊敬的人,可他们却被江××及其爪牙们迫害得失去了人身自由,对法轮功的非法关押造成了无数家庭破碎,骨肉分离。几年的风风雨雨,我们渐渐成熟了,我们呼唤人类的正义和良知,并且开始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利,目前江××已被多国正义人士在海外起诉,“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也宣告成立,将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及相关的组织、机构和个人,现已被起诉的除江××、罗干、李岚清之外,还有原北京市长刘淇、原辽宁省省长夏德仁、湖北省公安厅厅长赵志飞。

锦州监狱在这场对“真、善、忍”的迫害中,你们中的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正邪不分,充当江××的打手和走卒,以下是我们了解到的你们中的一些人的犯罪事实:

案例1:2001年9月,在锦州监狱发生了一起嫁祸法轮功事件:狱内三大队有一个犯人叫王中江,此人非常老实,他身体不好,有眩晕症,由于该大队的强制劳动任务是织地毯,干活时得趴在地上一针一线地织,一趴就是十几个小时,王中江承受不了晕了几次,他要求调大队,可没有人管。2001年9月的一天早晨,王中江找值班队长,两个人没谈好,王中江拿出一瓶汽油,往身上倒,一边跑一边点火,没等跑到中心岗就倒在地上,监狱急忙把他送到锦州市205医院,可医院说需要交二、三十万元住院费,监狱不给他治疗,就把他拉回监狱的医院里,没几天就死了。死后不长时间,狱内三大队传出王中江是因法轮功而自焚,如果是普通的自焚案件,监狱、大队、相关领导要给予处分,还要给家属一定的经济赔偿,可嫁祸法轮功不但对上级领导可以蒙混过关,对家属也可以理直气壮,甚至倒打一耙。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王中江从未炼过法轮功,这是众所周知的,这一嫁祸事件发生后,引起干警及犯人极大不满,都说“小小的锦州监狱都能嫁祸人家法轮功,看来中央电视台的自焚也不可信。”当时的管教监狱长是马振峰,内创三大队大队长是潘礼才,管教大队长是刘波,这三人是这次栽赃案的直接责任者,此案件的其他参与者,我们还在核实。

案例2:2003年9月下旬,锦州监狱二大队发生了一起虐待法轮功学员事件:法轮功学员张贵生,因炼功遭到残酷迫害,恶警用纸胶带将法轮功学员四肢牢牢地缠住,嘴也缠上,由四个普通刑事犯架着出工,上千名犯人目睹此景,恐怖笼罩全监,大队召开全体大会,逼迫法轮功学员做“检讨”,有些不明真象的犯人也发了言,将毒害扩展到每一个犯人,接着又将该法轮功学员关进小号。这次事件的责任人是二大队管教大队长张宝志、大队长李跃、分队长李向阳。

案例3:锦州监狱的不法官员们用金钱做诱饵,向狱警许诺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1000元钱,法轮功学员是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难道做好人的人犯法吗?你们非得要把好人转化成坏人吗?这就是邪恶的江××集团扭曲人性的真实写照,也是对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最大讽刺。

以上三起案件中,所有参与人员的名单及恶行都将被列入法网恢恢网站的恶人榜名单,其恶行将受到全世界法轮功学员的揭露和国际正义组织的追查。同时,我们已经向辽宁省锦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投诉,要求追究当事违法干警的法律责任,无论结果如何,我们不会放弃努力,“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久,必将追查到底。”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你们曾经参与迫害过法轮功学员,从今以后,请主动了解大法真象,弃恶从善,我们可以既往不咎,但如果你们明知真象却助纣为虐,那等待你们的将是正义的审判与清算,我们不会记恨任何人,但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这特殊的历史时期,希望你们在重大问题上用自己的本性判断是非,真正地对自己的未来负责,走好今后的路。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
2004年1月

成文:2004年01月12日  发稿:2004年01月12日  更新:2004年01月12日 12: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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