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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大法弟子张芬被迫害事实补充


【明慧网2004年1月11日】张芬,女,约50岁,家住渝北区二支路。2004年1月2号上午在北京讲真象时被恶警绑架,遭酷刑毒打,恶警将张芬的嘴用布条勒住,关灯后,用铁棒猛打头部右侧和右腿,然后又用衣物将头包住,将头往墙上猛撞,致使张芬昏迷,不能行走。

元月4日北京恶警通知渝北区610办公室和公安局及洛碛镇派出所数名恶警乘飞机将张芬接回渝北。

恶警的一切费用和开支都强由张芬的丈夫支付,现已用去万余元。

请同修们密切关注此事,多发正念,向当地民众揭露邪恶,帮助大法弟子早日突破旧势力的安排。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书记电话:67823243
办公室电话:67828977

重庆市渝北区部分派出所电话:
双凤派出所:023-67825164
两路派出所:023-67821220
回兴派出所:023-67456206
双龙派出所:023-67824572

成文:2004年01月10日  发稿:2004年01月11日  更新:2004年01月11日 0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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