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9月7日】2001年11月10日早6点多钟,抚松县北岗镇浦春河村大法弟子李正方(女,30岁)走在抚松大街上,被恶人张爱民等人绑架到抚松县公安局进行迫害,它们不但给这个柔弱的女子用了背铐刑,还把她的双手铐在排椅上、两臂平伸、两腿与身体成直角态、有的恶警按住李正方的腿、有的拿大电棒往她的背上、嘴里乱电一气后,恶警又魔性大发,用塑料袋套住李正方的头在用电棍电,当塑料袋吸入口中时李正方急忙把塑料袋咬破缓口气,恶人又给她套上一层一直套到第四层,李正方被折磨的不知昏死了几次。兽性大发的张爱民一伙四人还把李正方围在中间抡打,有的用脚踢、有的用拳捅、有的用双手抓住她的肩膀用膝盖猛顶李正方的腹部。这位善良柔弱的农村妇女在公安局,被张爱民等恶警,折磨了两天两夜。大法弟子李正方、张秀山夫妇家中只剩下两位已七十多岁的老人和一个5、6岁的小女孩相依为命,生活十分困难。请善良的人们来关注他们的遭遇,制止这场迫害。
紧接着又有大法弟子被抓,他们是:李晓文(女、李正方同乡)张秀山(男、李正方丈夫)孟庆龄(女、抚松县露林高中教师)宋维香(女抚松县北岗镇农民)相继被抓,数名大法弟子被迫流离失所。
以上学员被迫害后,邪恶之徒难以定罪,但恶人仍不放人,他们五人被超期扣押在抚松县看守所近一年以后,恶徒秘密开庭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重判,张秀山被判刑12年,李正方、孟庆龄、李晓文、宋维香分别被判刑7年、5年、2年不等,他们被判刑后,被秘密分期送往长春黑嘴子监狱。
江氏集团4年内仅在抚松县境内就制造了累累迫害大法学员的冤案,抚松县大法弟子控告江泽民,抚松县的好人声讨江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