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30/58200p.html |
看“芝加哥诉江案近况通报”后想到的 |
【明慧网2003年9月30日】看“芝加哥诉江案近况通报”后心情比较沉重。“不公”的感觉继而在心中引发出了激烈的“陈词对白”等等。冷静下来,才发现心性又在“人”中了。 细想这件事情的发生与我们整体修炼息息相关。就我个人而言暴露出自己的很多执著。在递交诉状到立案期间由于海外弟子能经常通报进展情况,而且在几个关键时期呼吁全球弟子整体配合,自己也不曾懈怠地发正念,当听说已立案,就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自此在这件事上不那么用心了,表层的意思是:剩下的事是该有海外直接参与诉讼的弟子去做了。深挖一下才意识到:又去依赖人了。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理解“诉江案”是正法进程在人世这个层面的一个重要体现,邪恶为了将迫害坚持到最后一步,必将倾尽所能干扰、阻碍、破坏。直接参与的弟子包括律师小组要承受很多干扰、压力。如果其他大法弟子不主动配合,只凭参与的弟子单枪匹马去做,而不能融会贯通地全面、系统、深入地讲清真象,就体现不出整体的力量,在世间也造不出足够强大的正的能量场和势头来。大法弟子证实法的力量不足,就如同指望常人法官能弥补我们的不足而做到给其定罪一样,容易被旧势力钻空子。 在这个问题上,我有一些想法供同修参考: 1、全球弟子要从内心深处重视世界各地的诉江案(包括美国、比利时、澳洲、加拿大等),因为这本来就是和我们每个人自己证实大法、讲清真象息息相关的事。发正念铲除迫害诉讼成功的一切邪恶,为帮助克服不直接参与同修的惰性(因有时我有),负责此案的同修要经常不断地通报此案的进展情况,督促发正念配合,更有效地发挥整体的力量,使更多的同修在参与中智慧得以充分发挥(包括撰写证实法文章等)。遇有关键时期需全球弟子整体发正念配合时,最好事先一个星期通知(因大陆很多同修不能当日收到明慧文章)。 2、大陆弟子继续破除执著拿起笔来将自己受迫害的事实材料主动、有力地整理出来,为诉江案提供有力的证据。具体要求请参照明慧网9月16日陆南同修的“写揭露迫害材料需更注重讲真象时的使用效果”一文。 3、海外同修也应把直接和间接受害情况材料整理出来用以证明“610”作为一个组织与伊利诺伊州有足够联系,即“610”的魔爪已伸向海外。 因为我不具体了解事实,只从读过的明慧文章依稀的记忆中给海外同修提个醒: 4、证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个人行为的依据: 因我不懂法律方面的专门知识,是否可依据推理如当初开始迫害时它是当时执政者之一且是首犯,现今当时政治局常委其它都已退位,唯有它在位还维持迫害。据此作为证明是它个人行为的一个事实? 以此抛砖引玉,不当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0/7/41055p.html) |
成文:2003年09月30日 发稿:2003年09月30日 更新:2003年10月22日 19:5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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