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3/56716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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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札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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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9月3日】前言 去年年底,我进了看守所,因为我坚持信仰――法轮大法。7个月后,我获得了自由——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走进看守所,我是坦然的,走出看守所,我是坦荡的,因为我无悔,更无愧。 直到今天,仍然常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写保证书或悔过书,那样可以早一点获得自由。我也总是告诉他们,在那些日子里,虽然我的肉体是被禁锢的,可是我的思想却是自由的,如果我写了那些出卖灵魂的东西,或许我的肉体会得到自由,但从此我的思想将被套上枷锁,那么一具行尸走肉的自由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要的是真正的、完整的自由,因为我无罪! 今天,我做到了,我用我的信念换回了我的自由。所以我要把我在这段经历中获得的点滴感受送给爱我的、恨我的和帮助过我的人。 (一)赎 我进了看守所,因为我的信仰和我的良心。同在一室的一个死刑犯问了我一个问题,“既然你是对的,是善的,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你们不是讲报应吗?”我于是提笔写下此诗:
(二)幸福其实只是一种感受 一天,一个狱友与我聊天,他大发感慨对我说:“我这辈子从未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也从未对不起亲戚朋友,老天爷为什么对我这样的不公平,让我遭受这样的劫难?!”闻此言,我不禁心有所感,于是提笔为他写下此文: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0/8/41077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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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3年09月02日 发稿:2003年09月03日 更新:2003年09月23日 18:08: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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