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9月20日】前段时间明慧网上披露: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从今年4月22日起对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逼迫他们放弃信仰,使用一种酷刑叫做“约束衣”,令人毛骨悚然。所谓“约束衣”,是一种衣形酷刑用具,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分,衣袖上有带。此衣由细帆布制作。恶警将“约束衣”给坚强不屈的大法学员穿上,将大法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向上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
从4月22日起已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此刑虐杀,知道姓名的有张雅丽(女)、张保菊(女)、管戈(女),其中包括60多岁的老人。
据某省司法机关知情者透露:此酷刑和虐杀手段是由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及其操纵下的司法部推广使用的。
今年4月,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与司法部在河北省召开现场会,会议要求在全国劳教系统开展代号为“春雷行动”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转化行动”。令人发指的是,在该会议上,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及其操纵下的司法部强行推广河北及山西某劳教所的所谓“转化先进经验”――即“约束衣”酷刑!要求各地劳教所必须照此办理。后来在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便出现了“约束衣”酷刑将法轮功学员摧残致死的惨剧。
据知情者介绍,劳教所当初对使用“约束衣”酷刑也顾虑重重,担心出事担责任,但各级“610办公室”对“转化”规定了硬性指标,并与警察个人的职务升降、工资、奖金、待遇挂钩,也就是说,在中央“610”的指令下,各级地方610逼迫并唆使劳教所及其警察去作恶。而且,在虐杀事件发生后,中央“610”明确表态:对相关劳教所及责任人不得追究。
由于中央“610”的表态,张雅丽、张保菊、管戈等法轮功学员被用“约束衣”摧残致死后,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及其恶警至今未受到任何查处、追究。
由此可见,对法轮功学员施以“约束衣”等酷刑完全是以“610办公室”为代表的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有组织的国家犯罪行为。以上情况充分暴露了“610办公室”逆天理、悖人性的邪恶本性,表明它是彻头彻尾的恐怖组织。“610”在利用所掌控的全部国家机器和资源推行群体灭绝政策的过程中,坏事做绝,和江泽民狼狈为奸、相互利用,疯狂迫害法轮功。
目前由于江××和610恐怖组织已经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了这场邪恶镇压必将彻底失败,在彻底绝望之余,它表现得愈加疯狂,但它终难逃脱天理和正义的最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