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56613p.html


两岸刑事犯人的不同际遇


文/一文

【明慧网2003年9月1日】看到《台湾彰化青年监狱受刑人法轮功研习心得(三篇)》,很感动,那些曾经迷失的浪子,又找到了真正的自己,心灵得以净化。而在大陆,服刑人员要接受“改造”,不过怎么样可以提前改造完成呢?要监视、迫害法轮功,要动用一切卑鄙的手段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打骂那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这是一种怎样的“改造”啊,要将这些人“改造”成什么样的人呢?

由于江泽民集团实行连坐制,对各级层层考核,要求达到所谓转化率。警察很多人也知道大法的威力,不敢对大法学员直接犯罪,于是就指使犯人对大法犯罪。大陆的各级官员及警察,有的说是上指下派,有的说没有对大法直接犯罪,但是无论怎样狡辩都是无济于事的,他们如果继续下去,同样会遭受天谴。

进一步想,我们每一个人都经过生生世世的轮回,都造下过无数的业,按耶稣的说法,叫“罪”。是师尊将我们从地狱中捞起。师尊的安排,就好象台湾犯人得闻佛法一样地善解,而旧势力的安排,就如同江泽民集团对犯人一样,说是为了他们好,其实是要他们做坏人,行坏事,最终得到它们所要得到的才是它们的目的。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14/40252p.html)

成文:2003年08月31日  发稿:2003年09月01日  更新:2003年09月23日 18: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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