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7日】同事的朋友在法院工作,因故没有回家,和我一起住在办公室。他给我让烟,我笑着说:“我是炼法轮功的。”他问我:“你怎么还炼?”从他的话语中我知道他对法轮功误解比较深。我就对他说:“这是我个人信仰问题。你在法院工作,也应该知道一点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啊!你说实话,××党的话有多少是真话。你知道香港七一的五十万大游行吗?二十三条反颠覆法针对什么来的吗?全世界都在谴责香港政府,中央电视台只在七月四号才露了一点董建华的镜头,七一温家宝正在香港,电视上只有他与香港政府官员的镜头,报道他去了什么什么地方,怎么就没有镜头呢?香港五十万市民的大游行不代表民众的意愿吗?这样的事情,中央电视台怎么只字不提?这不是以一个统治集团的好恶而强加于老百姓吗?”因为他在法院工作,对政府职能及国家体制了解的比较宽泛一些,我就给他讲:“××党的所有学说及性质都决定了它的专政性,回顾一下历史,无不印证了这一点,受到宣传影响越深的人越难明白,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知道‘人权高于主权’这一基本常识,而在中国,一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当借口],就把最普通的基本人权给阉割了。中国老百姓太好了,也太悲哀了,他们为了国家可以抛弃一切,甚至自己的基本人权。可是,当一个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国家的利益做幌子,无视百姓死活时,你说结果会怎样?中国六四学潮以后,还有人敢游行吗,还有人敢说真话吗,还有人愿说话吗?99年7.20对法轮功的镇压更是使政府的强权发展到极致的表现。如果老百姓都敢怒不敢言,甚至表现出麻木,这不只是民族的悲哀问题了!”
显然我的话语震动了他,他没有想到我的话会这样一针见血。因时间长,我又就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包括4.25真相、江泽民面临被多国起诉)做了解释。最后我说:“我们就是要证实大法的伟大,这就是四年来大法弟子坚持不懈讲清真相的原因所在。”第二天早上他走时,握着我的手说:“你说的有道理,深刻,看来我得换一个角度看待法轮功了。”
[]为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