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30日】第一次,2002年9月14日,夜里十一点左右,家里突然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有十三、四个警察,闯进屋后到处乱翻,把我的书和录音带全部拿走,还有大法弟子共同攒的伍仟元钱和我自己家两佰多元钱也被搜走,手机、呼机也被带走,把我带到刑警二中队,他们要给戴铐,审问我,“为什么炼功?”我说,“我有心脏病炼功炼好了。你们深更半夜来抓我,把我吓犯病了。”我质问他们,“你们是人民警察,不敢堂堂正正的来、却半夜抓人。”它们让我说大法弟子的事,我是大法弟子,我说“你们不回答我,也别想让我回答一句。”十五日,恶警就把我送进看守所,我到那开始绝食。它们给我灌食,灌了三天,它们就威胁我说,“再不吃饭就给你戴上三十斤重的大镣子。”灌食的时候我不配合它们,五个刑事男犯摁着我灌。还有办案单位每天逼我说大法弟子的事,我说“你们不就是要迫害大法弟子吗?”它们把大镣挂上,就是把脚和手缠到一块。后来他们给我插上管就不拔了。让刑事犯给我灌食,用大注射器吸半管水、半管气灌,肚子很快就鼓起来。我绝食到二十七八天后,我看到有的大法弟子在里面关了有一年零九个月没有看到新经文,我就向他们要求,“我要新经文”。一直拖到一个月零六天,他们说:“你要吃饭就给你。”后来给了一本《澳大利亚讲法》和一本《北美巡回讲法》,后来我就吃饭了。过了二十来天,我感觉这里不是我呆的地方,我又第二次绝食。我发正念,不让十多个刑事犯和两个队长干扰我,等我让他们知道的时候,一定要堂堂正正的告诉他们。我绝食到十一天那天,号长看见我瘦的太可怕了,就告诉队长没有看到我吃饭。第十二天开始给我检查身体,说“心脏不行了,血压也没有了。”他们就给办案单位打电话,就跟我家里说要六千元钱去接人。我家人说没有那么多钱,他们说要一千三百元就行,快接人。后来家人把我接回家。第二次,我和同修租房住,派出所查户口,有个小同修开了门。警察进来了,问我们是干什么的,我们说是打工的。他们问,房东的名字叫什么?我没有说出来,说表姐给租的。后来,两个小同修说找房东去,就走了。他们等了一个小时,他俩没有回来,就开始翻东西。拿走VCD电视机和师父的讲法光盘一套,和很多真相资料,还有大法的书和两千三百元钱,是大法弟子讲真相用的,全部拿走。把我抓到派出所,开始让我说跑的两个同修的名字和我自己的名字,还有这么多钱哪来的?我说:“你们不配知道。”他们就开始打我。他们的手打疼了,就把毛巾系成疙瘩,在我脸上打。我还是没说。他们就用电棍电我。我说:“我是修大法的,你们打不痛我,也电不着我。我发正念,你们打我多狠,你就痛的多重。因为我是修大法的人,我有能力把电打回去电你们。”他们电我的时候,我就大声喊:“师父电他们!”,结果真的把他们电了。后来他们认为是电棍漏电,又换电棍又换人,结果他们又挨电了。
后来到下午两、三点钟,他们把我换到封闭的屋子,他们说找最大的电棍电我。他们电我的时候,我就默念正法口诀。我念了20多分钟,他们才醒过来,气得他们就使劲电我,我就叫:“师父电它。”结果它们又挨电了。它们陆陆续续把我的两条腿全部电遍了。用电,用鞋底打得遍体鳞伤,一直到晚上九点,他们五个人轮着电我,都被电了。最后,它们气急败坏的说:“你什么都不用说,把你自己的名字说出来就行了。”我说:“你们都不配知道我的名字。”它们说:“从早上十点到晚上九点,连打带电,你不累,我们还累了呢,这比刘胡兰还刘胡兰。”它们就跟区分局联系,让他们来认人。区来人把我认出来了。区里的王科长叫着我的名字,它拿着电棍电着我说:“你说你自己的名字。”后来,我默念正法口诀,又喊:“师父电它。”当时,它也挨电了。它没办法,就说我不归他们管,是归另一区管。他就给另一派出所打了电话接我。
后来派出所来人拉着我到我家,让我家人认我,落实了我的名字后,把我拉到了派出所。关了两天两宿后,要把我送到洗脑班,我就发正念:谁都不配往那里送我,只有师父说了算,我只听师父的话。我就发了两天两宿正念。这几天我一直绝食,它们叫家人劝我吃东西,家人说:“她上次绝食近两个月,我们说不了她。上次人都不行了,你们才放她。这次她又绝食,你们能保证她的生命吗?”后来,我跟所长讲了一晚上真相,第二天,他们就变了,说:“把她送到看守所。”看守所不敢要我,说:“上次都不行的人了。”没办法,它们就把我送到拘留所关了十五天。我知道这一切能破除迫害的结果都是师父在管着我,我只要听师父的话,正念正行,师父什么都帮助我。
这就是我受迫害的过程,其中,还有很多我给他们讲真象的细节就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