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24日】邓荃中,河南省周口地区太康县城关镇大法弟子,今年58岁,是一位制冷设备维修师。1999年7.20江氏犯罪集团开始打压法轮功后,他于当年9月份到北京上访,在旅店被公安便衣非法抓捕,后被遣送到太康县公安局看守所,由于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送到河南省开封劳教所劳教三年。在开封劳教所劳教期间,曾遭受各种酷刑和非人的折磨。2000年的夏天直到10月1日期间,因要求炼功而绝食抗议,被转移到蔚氐劳改化肥厂。绝食期间,恶警还强制身体极度虚弱的邓荃中到化肥厂车间干重体力活,扛化肥包。并以减刑为诱饵,唆使在押刑事犯殴打邓荃中,强迫他闻马桶、架飞机,三伏天叫刑事犯人用五个棉被捂着他,差点丧命。午饭时把他铐在烈日下曝晒,带着铐吊打他,并用烟头烧手臂至今疤痕累累。因为他绝食抗议,被强行灌食撬掉了两颗门牙,恶警还让一长年不洗手脸的痴呆犯人嚼食塞抹到他的口中。其实,这只是从知情者口中得知的点滴情况。更多迫害事实我们还无法得知。
到2002年秋,邓荃中被非法强加的劳教期满,太康县“610”伙同县公安局政保股竟然不准家属接见和同行,私自将邓荃中接回,没收了他和另一名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学员马向东(今年6月上旬被释放)的劳教期满释放证书,以再办所谓的学习班为名,将邓荃中关押在太康县看守所不释放。在此期间,家人四处奔波要求放人,县“610”及公安局政保股的邪恶之徒以种种理由拒不放人。2003年6月,周口地区周口市检察院检查超期关押人员时,批准释放邓荃中,而太康县“610”和公安局政保股邪恶之徒不但不放人,反而向周口市公安厅上报批捕判刑邓荃中。被上级驳回后,它们又申报劳教邓荃中,又被驳回。它们知法犯法,欺上瞒下,8月14日省超期关押检察团到太康县检查,为了躲避上级检查团的检查,又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办手续,秘密将邓荃中转移到太康县公安局拘留所关押,至今超期关押已十多个月仍然不释放。这就是它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又一铁证。
邪恶之徒
太康县610办公室主任————赵庆明
手机:0-13193622679
电话(610办):0394-6822382
公安局政保股股长————封金林
手机:0-13849435531
宅电:0394-6824658
办公室电:0394-6822177转32110
政保股邪恶之徒———— 刘来全
家电:0394-6830399
办公室电:0394-6822177转3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