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19日】市长先生:
受沈芳之托,代她投诉于你。希望你能为市民洗去不白之冤。
沈芳是一位法轮功修炼者,学炼法轮功是为了强身健体,提高心理素质,努力学习做个好人,有益于自身、家庭、乃至社会。简言之,法轮功对所有的学炼者、对国家、对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却由于个别当权者的私欲的发泄,胁持国家机器,大兴一言堂,硬生生把亿万法轮功修炼者推向政府的对立面。铺天盖地的狂风暴雨向他们袭来,多少人被抓、被判、被迫害致死,而那唯一的激起那个当权者的妒忌之心的理由就是:法轮功太受人们喜爱了。为了向世人讲清道理,让人们从造谣、诬蔑、欺骗的毒害中解脱出来,沈芳被抓捕了。她曾在上海市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强制劳教了两年。回来后她仍坚持真理,不顾自身安危,向人讲述法轮功遭受无理迫害的真相,竟然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抓。
国家宪法明文规定,老百姓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然而一些国家部门的不法官员从来没有对法轮功学员讲过什么法律,特别是“610” 办公室。在他们的策划和指使下,对沈芳等众多的大法弟子进行跟踪、盯梢、监视、抄家、电话窃听等等。难道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也犯法吗?如此说来,是不是这世界上每个善良的人都是犯法分子呢?静安“610”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定她的“罪行”,判她入狱,这符合哪个国家的哪一条法律?
我们在报刊上看到你和沈芳的爱人握手,因为他在非典时期为挽救生命做出卓著功绩,如今不法警察把他的爱人抓走,是对他的奖励呢还是让他整天不能安心为国家效力而沉于忧心忡忡的痛苦之中呢?!那么也就是说受迫害遭罪的不仅是沈芳一人,还有他的爱人,他的孩子。故此,我要为沈芳申冤,希望你能帮助无罪释放她。
上海,要争取做全国乃至世界级的文明城市,可是在上海的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里还关押着那么多大法弟子,他们被剥夺了信仰自由,失去了人身自由,没有人权,谈不上人的尊严,而他们的家属更是度日如年,沉浸于痛苦之中。这样的城市能称为文明城市吗?全世界有60多个国家的人民在学炼法轮功,他们自由地实践着高尚的信仰。在这国际开放的时日,国际上的有识之士他们会怎样看待上海呢?
一个被委托为沈芳申冤者 200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