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大法弟子黄克被抚顺市第一看守所迫害致死(图)
  • 抢人财产又榨赎金 恶警无道甚于土匪
  • 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约束衣”毒刑虐杀:肩肘腕处筋断骨裂 用刑长者背骨全裂活活痛死
  • 黑龙江鸡西市大法弟子杨海玲被恶警灌芥末水致死
  • 重庆大学政治打手对本校修炼法轮功的学生和教师的迫害
  • 为何好人关在监?为何有家不团圆?
  • 高阳劳教所“全国第一”的背后:灌大便、辣椒塞口鼻、炮引线烧脚心
  • 610心虚 王博复学后由女警“陪读”
  • 广州天河分局恶警朱文勇犯罪事实:整包食盐加少量水 高献民被灌盐致死
  • 虐杀大法弟子孙世忠的主犯为吉林省九台市劳教所恶警高克
  • 从我回国经历看江氏政府如何大量挥霍人民的血汗钱迫害法轮功
  • 重庆大法弟子向学兰被丰都县看守所管教毒打致死
  • 容我告诉你
  • 吉林省再传八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
  • 郑州大学大法弟子张瀚文被非法劳教到期后又遭单位劫持(附电话)
  •  

    首页 > 大陆消息 > 迫害详情


    安徽大法弟子杨景芳被迫害的更多事实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3年8月11日】原安徽省合肥市江淮仪表厂职工杨景芳女士,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再次被非法判刑3年半,有关她的详情如下:

    2000年12月28日,杨景芳和安徽省旅游局副局长吴云瑞女士进京,准备向信访办反映一下情况,在还没到达天安门时,有几个警察问她们是不是练法轮功的,她说声“是”,就被抓进合肥市看守所。在关押的三个月里,合肥市西市公安分局对她非法逮捕。她拒绝签逮捕令。公安机关无耻说:你谁都别怨,只怪你不该和厅级干部吴云瑞一起去北京,就是对你搞株连,你不服也没办法。就这样吴云瑞被非法判刑4年,和她们同去的江峰被判了3年,而杨景芳被判1年。

    2001年12月28日杨景芳被释放回家,合肥市610立刻开始对她监视。在她被开除党籍失去工作无任何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她只能靠帮别人打临时工维持生活。2002年4月份她在合肥市大西门帮厂家建立了个办事处,主要帮厂家联系业务,开支全由厂家负责,而她只拿点微薄的工资。在这期间合肥市610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对她进行非法监控。

    因生意不景气厂家撤销了办事处,在厂家来拉回办公用品时,监视她的人竟可笑地跟踪到利辛县利辛电子衡器有限公司,原以为这下可钓到大鱼了,想借此立功,没想到它们跟到利辛什么也没查到,白白扑了个空。气急败坏的歹徒竟利用欺骗的手段把杨景芳绑架起来。2002年10月30日,在杨景芳回巢湖老家奔丧的时候,恶人打电话以谈生意为名把其骗至警车上,秘密关押在“鸿兴宾馆”,当天晚上恶徒又到她家中把她女儿和家里的电脑一起带到“鸿兴宾馆”,610把整个鸿兴宾馆当天包了下来,里面关的全是法轮功修炼者,不准任何外人进入。因当时其女儿(不修炼法轮功)不配合戴手铐,眼睛和腿部多处被打伤(有验伤报告)。恶徒又企图想在电脑上能找到些什么,结果却大失所望。恶徒就严刑逼供杨景芳,把她铐在椅子上32天,不让睡觉不给水喝,对她进行精神摧残,致使她腰部疼痛难忍,臀部腐烂,两次休克。恶徒威逼她承认散发光盘和有海外关系,因其弟弟杨景端在国外修炼法轮功,恶警想再次利用株连,还对其讲你就承认了吧,承认了就放你回家。

    而这一切杨景芳的家人却全然不知,家人在她失踪的那天起四处打听她的下落,也曾多次问610办公室的人,她是否被抓起来了,610却谎称不知道。家人整天在焦虑中打探她的消息,直到1个多月后她被送进合肥市看守所家里才知道其下落。2003年6月6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对她进行非法审判,当庭就问她,你还炼不炼,炼就判你3年半,不炼就放你回家,杨景芳的回答说“炼”。在江氏集团的淫威下,法院就这样根据态度定罪。杨景芳上诉到合肥市中级法院,而中级法院却没通知其家人和律师,连判决也没下就口头决定炼就判,不炼就不判,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非法判刑了3年半。杨景芳于7月25日秘密送走,家人全然不知其又被送往何处。

    我们紧急呼吁社会各界善良的人们能维护正义,帮助制止邪恶,让受冤的杨景芳女士能快点回到家人的身边。在中国不光是合肥市有很多受到严重迫害的坚持信仰法轮功的修炼者,全中国能查到有名有姓被迫害致死的已有755人。善良的同胞,请不要让悲剧再继续下去了。

    在此也正告那些参与迫害的被江xx利用的恶人,善恶必报是天理,现将合肥市公安局及政法委610电话公布于世,如再做恶下去,等待你们的将是永无休止的偿还。

    公安局电话:0551-2651776转2545,2546,2547,2548
    政法委办公室(610)电话:0551-2208253
    直接参与的政法委人员:倪小华
    公安局及610人员:丁涛、梁文明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3/39847.html)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