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7月5日】2003年6月26日上午,我在辽宁省辽阳市一小区的花池边教一同修学习突破网络封锁,下载明慧文章,被两个便衣警察盘查。另一同修乘机走脱,我被带到了派出所。警察抢走了我们用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上网手机一部、数据线、一辆自行车、呼机两个、128兆优盘一个以及随身携带的七百几十元钱和几张电话卡等。
警察为了要知道我的姓名、住址以及其它相关信息,打我耳光、踢我,并用塑料袋蒙住我的脸憋我,使我不能呼吸,同时嘲笑我说:“有本事自己把自己憋死……”,并多次威胁我,让我说出姓名、住址等,否则就折磨我。此时我身体已经出现了极度不适的病状反应,如:两腿、两手麻木,且两手抖动不止,面部被警察打得麻木没有知觉……。我警告他们:如果我被他们折磨致死,他们的恶行很快全世界都会知道。他们害怕我死在派出所,并想获得我的姓名、住址以便于进一步迫害其他大法弟子,给我拿来了救心丹的药让我吃,而不是把我送到医院治疗。我为了抗议他们对我的迫害而拒绝吃药,他们便威胁说要把我的牙全部拔掉灌食。当日下午,我被他们抬上车送到了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在分局,我的病状反应略有好转,以于洪昌(音)为首的几个警察仍是逼问我的姓名、住址,威胁我说要用酷刑如何折磨我。由于我的身体状况,他们没有敢施加酷刑,只是打了我一阵耳光。由于没能从我口中问出什么,想把我关几日,等身体好转再刑讯逼问。于是我被他们带到第三医院检查是否患SARS病(因为送看守所关押前必须做此项检查)。
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我在车里向路人喊“法轮大法好”,警察们摇上车窗,并用拳头打我的肋骨,用手打我的脸,并用抹布堵我的嘴。在医院里,我向所有看到我的人讲述警察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警察把我踩在脚下。在量体温、拍透视片子时,几个警察按住我,并且利用医生骗我说出我的姓名、住址等。我向所有看到我的人讲述警察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事实,他们却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谎说我是精神病。检查结果是我的体温超高,恶警却说是由于我的“不配合”所致,又将我送到看守所。
看守所的警察量我的体温仍然高达38.5度,因此而拒收。而于洪昌(音)等人却给看守所所长打电话、走后门,又向市里请示,目的是想关押我,嘴里却谎说怕担责任而不敢放我。最终看守所拒收。当时我已不能行走,在我多次要求下,他们把我架出看守所(否则,我很有可能自己爬出看守所)。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抓我、关押我、强逼我体检所花的费用却是从我身上搜走的钱支付的。
出了看守所,他们说要放我走,但还想方设法要知道我是谁、住址等,想迫害其他相关的人。我问他们是否要跟踪我,并说对他们不信任而决定不走。警察说是真要放我,于是我让他们把我送到辽阳市火车站广场,他们照做了。也许是他们善的一面看我可怜,也许是怕我因他们而死,会在全世界曝光而承担罪名,他们才还给了我200元钱,并留下了于洪昌的手机电话和办公电话。此时,我很难走动,在广场休息了很久,才能走。由此可见中国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之一斑。
在这里我想对迫害过我的警察说:如果你们真的良心发现想帮助大法弟子,那我谢谢你们;但如果是想利用大法弟子或有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在此也警告你们:不要认为是工作所迫,或有意对大法弟子施以小恩小惠 (指给买点吃的、松松手铐、态度好一点等)就可以弥补你们追随江泽民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而犯下的滔天罪行,因为你们不是机器,是有血有肉、能独立思考、能作出选择的“人”。希望你们能弃恶从善,作出善良的选择,并真正弥补自己所犯下的罪恶,否则天网恢恢,你们绝逃不出人间正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