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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网恢恢】山东王村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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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3年7月29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7月27日报导- [编注:1999年7月始,江氏集团在中国发起一场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国数百个劳教所首当其冲,监禁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通过酷刑折磨、精神摧残和经济敲诈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导致成百学员死亡。本【法网恢恢】专题系列收集报导全国各大劳教所的迫害案例,为日后追究犯罪人员之法律责任提供证据。]

    山东省王村劳动教养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1999年11月-2003年5月)

    1999年11月王村劳教所开始劫持、迫害大法学员,2000年9月17日全省各地劳教所劫持的男性大法学员被统一绑架往王村劳教所集中,初期有70余人,到2002年9月,已有1000余人在此遭到身心摧残。它们迫害手段令人发指。青壮年强迫每天干重活长达二十小时,年龄稍大让其干轻活,或者每天跑步二十多小时。稍有不慎就大打出手或用十根电棍电、强行插管等。不准学员互相交谈,晚上睡觉不准关灯,进出宿舍楼都要站队报数,不准出院,不准打电话,不准家人探视。坚定信仰者长期不让人睡觉。搞精神疲劳战术,用昼夜不许大法学员睡觉、威逼、欺骗和恐吓等手段来逼迫大法学员。使1/3的学员身体出现病态甚至严重病态,使郭加龙、张鹏、王同亮、张志、张学强、孙光明等数十位学员出现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使邹松涛、于莲春、张国华失去了生命。其罪恶行径使该劳教所成为名副其实的人间地狱。

    以下是王村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及法律机构备案。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邹松涛男,28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岛市台西派出所所长巩国全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2000年11月初邹松涛在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被迫害致死(被狱卒用电棍打死)
    详细情况:邹松涛曾被青岛市台西派出所所长巩国全铐在铁椅子上,用鞋底抽打头面部,致使头部肿大,血流满身,面目全非。2000年7月邹被诱至青岛市公安局,随即被劳教,关押在青岛市大山劳教所。9月底被秘密转送至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2000年11月3日上午,恶警郑万辛、绍正华几人将邹松涛单独叫进审讯室,在两个多小时的摧残下,邹松涛于中午11:30分离开人世,时年28岁。劳教所为了掩盖事实真相,立即把杀死邹松涛的凶手以及当日值班管教共3人调离该劳教所,并通知家属以及对外界谎称邹松涛是跳楼自杀。

    案例2
    受害人:德州华鲁电厂法轮功学员于莲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陈文佳、高振之(副书记)、郭良(厂长兼党委书记),及劳教所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折磨死法轮功学员于莲春
    详细情况:山东德州华鲁电厂于莲春(音),女,现年49岁于2000年春节前夕(1999年腊月二十八)被送往山东女子第二劳教所劳教三年。
    2000年11月初的一天,于莲春的女儿去劳教所看望母亲递送衣服时,见到母亲被折磨得骨瘦如柴,说话含混不清,手也伸不开,胳膊抬不起来,走路很吃力,一拐一拐地,不像以前那样轻快,很显然是劳教所的恶人对她进行了非人的折磨造成的。2000年12月22日,劳教所通知于的亲属说:“于莲春死亡。”(实际上于莲春在12月18日即被迫害致死)。家属要求鉴定,身上有多处伤痕,双手成鸡爪状。听到死讯后,全厂职工都说“不应该”。于的家人要与劳教所打官司。于的女儿谭真(音),12月中旬去北京上访,被抓并遣送回山东,现在关押在邪恶的王村劳教所,她至今不知其母的死讯。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国华,男,24,淄博市沂源县计生委工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淄博市博山秋沟劳教所四大队七中队九班。恶人姓名:蒲先民(指导员)谢××(带班队长)张兆贵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法轮功学员张国华
    详细情况: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25日报导──山东省消息,张国华,男,24~25岁,大专毕业后在淄博市沂源县计生委工作。2001年初被劫持在山东省淄博市秋谷劳教所四大队七中队九班。在淄博市博山秋沟劳教所被劫持期间,因张国华坚持信仰,不写诬陷法轮功的资料和感想,警察就用电棍等其他残忍的方式对他进行折磨,他们使用电警棍极度地摧残折磨,酷刑超过人身的承受力,致使张国华于2002年7月12日早6点15分身体失控,从16层台阶摔下。事后在当日下午5点左右,劳教所召开全体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大会,指导员蒲先民首先讲话:“今天在我所里发生了一件小事,再平凡的小事了,就是张国华死了……”大队长张兆贵两眼冒凶光威胁大家不准悲痛。

    案例4
    受害人:山东莱芜大法弟子刘爱芳、张连宾、张福香、王俊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名称不详,原王村劳教所迁移过去一部分)
    基本犯罪事实:被非法劳教近一年,她现在表情木讷,反应迟钝,已失去说话能力
    详细情况:
    一、莱芜市大法弟子刘爱芳,已被非法劳教近一年,一直被关押在济南女子劳教所某队。恶警不知使用了什么样的恶毒手段迫害她,她现在表情木讷,反应迟钝,已失去说话能力,住在某医院已达两三个月。据说劳教所曾企图向刘的家人索要2000元医疗费。
    二、莱芜市大法弟子张连宾,于2002年5月份被非法劳教,现在济南章丘(劳教所名称不详,原王村劳教所迁移过去一部分)。他对大法坚定不移,劳教所的恶人将他吊起来毒打及其它酷刑折磨,妄图使其放弃修炼。
    三、2002年10月份,莱芜市公安局又非法劳教了三名大法弟子,其中已知姓名者是市高庄街办安仙村的张福香,该大法弟子非常坚定。十六大前,市公安分局又非法抓捕多名大法弟子(姓名不详),分别关押在市拘留所、看守所。
    四、莱钢大法弟子王俊生,于2002年4月份被市公安分局恶警抓捕,至今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邪恶之徒妄图将他判刑,在法庭上。他义正辞严地对被指派给他的律师说:我没有犯法,如果你站在法轮功这边,我就同意你做我的辩护律师,如果你站在法轮功的对立面,我就不会用你……律师无言以答。最后,在大法弟子王俊生强大的正念之下,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王俊生被送回了看守所。

    之后,王俊生于2002年10月被莱芜邪恶之徒非法判重刑14年,现关押在济南某监狱。莱钢首恶之一:焦玉其,手机号:13963490928

    案例5
    受害人:彭延儒、王孔猛夫妇、吕则山、张玉萍、毕兰英等40多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八三厂(山东省劳动教养所)李家玉(镇党委书记)、刘条刚、王家胜(镇长)、徐伟(武装部长)、政法委书记×××等人
    基本犯罪事实:让大蚂蚁,叮咬着法轮功学员,用木棍、木板没头没脸地毒打一顿,揪住头发拖,用开水烫,用脚踢功友的小腿。用卑鄙、下流的手段打大法弟子的下半身,有的女弟子几天来小便困难,全身到处肿了起来,发紫、发黑,几天不能坐、不能躺。
    详细情况:自99年7月以来王村地区和全国各地一样,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迫害:罚款、毒打、拘留、劳教、判刑,以及遭到经济处罚多者万元,少者三千,有三位大法弟子被判劳教三年。现今在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八三厂(山东省劳动教养所)的三分所关押了约300名法轮大法男弟子,四分所关押了约400名女弟子,每天早上从5:30起床到晚上10:30休息,这期间关禁闭、跑步、蹲墙角、电棍、手铐、脚镣等等整人的手段轮番使用。在大法弟子邹松涛刚被迫害致死之后,辽宁马三家劳教所的所谓“转化团”又把至极的邪恶扩散到了王村劳教所,进行了五天的所谓“转化工作”,2000年12月9日刚刚离去。在2000年7.20期间,以镇党委书记李家玉、镇长刘条刚、王家胜、武装部长徐伟、政法委书记×××等人的亲自指挥参与下,对彭延儒、王孔猛夫妇、吕则山、张玉萍、毕兰英等40多名大法弟子施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让大蚂蚁,叮咬着功友们,谁要动一动,就用木棍、木板没头没脸地毒打一顿,用木棍、木板专打臀部,功友被打的躺在地上起不来,他们就揪住头发拖,用开水烫,用脚踢功友的小腿,有的功友被打的奄奄一息,他们就用凉水浇。有一个官员说:“他还装死,不要怕,给我往死里打,上级有指示,在这特殊的时期,打死白打死。”他们十分用卑鄙、下流的手段打大法弟子的下半身,有的女弟子几天来小便困难,全身到处肿了起来,发紫、发黑,几天不能坐、不能躺。他们揪住功友的头发一圈圈地转了十几圈,头发揪下来一大把,其中一位大法弟子被折磨了近80个小时,把头按在墙上撞,全身浇上水在围观的那些丧失人性的政府官员面前示众。他们用尽了卑鄙手段侮辱虐待法轮功学员,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政府邮编:255311
    镇党委书记:李家玉镇长办公室电话:0533─6680888
    镇长:刘条刚王家胜人大办公室电话:0533─6680086
    武装部长:徐伟王村派出所电话:0533─6680232

    案例6
    受害人:初利文、姓龙的烟台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恶人、郑万新(大队长)、李福勤(副大队长)、徐队长、刘明、刘林,赵巍、王树新、薛迅、杨红军(“犹大”)
    基本犯罪事实:对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灌啤酒、每手铐一把铐子,两手臂伸直铐在床上。
    详细情况:山东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初利文,一年半一直处在被严管期,背坐驼了,后来劳教所恶警对他进行种种迫害,每手铐一把铐子,两手臂伸直铐在床上。恶警对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灌啤酒。“犹大”杨红军背叛信仰后对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极其邪恶。在803医院他给一位姓龙的烟台法轮功学员在一天当中从鼻中插管20次,龙将插管咬断7根,后来暴徒杨红军给龙灌下啤酒。

    案例7
    受害人:古平(化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潍坊市潍城区北宫派出所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四分所
    基本犯罪事实:用电棍子电的嘴不会说话,不能吃饭;手被电的不能拿东西;脚被电的不能走路;还用手铐铐起来关禁闭;有位学员被铐在厕所里7天7夜;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3日古平(化名)进京上访被单位带回并关押。10月28日潍坊市潍城区北宫派出所一帮恶警又强行把她从单位强行送到拘留所拘留,11月3日早潍坊市潍城区北宫派出所(曾把好多大法弟子送去劳教,极其邪恶)在无任何法律手续、不管死活的情况下强行把她押至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四分所。

    案例8
    受害人:马加林、任军、段润来、花玉亮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罚站、用十根电棍电、强行插管等
    详细情况:2000年9月20日,被关押的学员要求炼功、背法,劳教所出动武警警戒,学员集体绝食,人数多达51人。9月22日晚,劳教所对坚持不写保证书(不炼功、不传功)的35个学员一一过电,最多的用十根电棍。其中济南弟子马加林被电一天,被强迫悔过,该学员宁死不从,昏死后送往医院,为大家开创了正的环境。为争取学法、炼功的环境,共有十几人被隔离严管,淄博任军被象钉十字架一样铐在椅子上长达18天。烟台大学讲师段润来一直拒绝灌食,10月14日左右,插管不进,打点滴不进,强行插管,将胃损伤,被送进医院抢救,生命垂危,生死不明。段润来和潍坊云亮等在严管时受尽折磨,因坚持要炼功被铐在铁门上,最多时站了三天三夜,被电至少三次,每次几小时,8、9根电棍,一声不吭一直未写保证。现许多学员腿、腋、腕颈部仍有伤痕,有的手指都被电黑,现有人数200,还在增加。分七个班区别对待,其中2、4、7为严管班,都是最坚定的弟子,6班是新收。其中2、4、6、7班笔纸管制,不许见家属,晚睡觉时间11:00--6:00不许说话。平时端坐板凳,除新闻外不准看电视,每天反覆播放转化材料录象、队列、上课很紧张,稍有违规,便被罚站,消业学员被强迫吃药,不从者罚面壁。

    案例9
    受害人:淄博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劳教所毕华(所长)、代剑波(劳教处处长)、高存瑞(二分所所长)、黄家森(副所长)、少清河(政委)、孙继银(副所长)、王××(劳教处处长)、王家勇(所长)、王勇(四分所所长)、夏吉晶(一分所所长)、肖培民(副所长专门负责法轮功问题)、辛秀忠(二分所所长)、于志蒂(一分所所长)、张振国(四分所所长)、赵惠民(副所长)
    基本犯罪事实:不准会见家属、不准打电话、写信。扫地不干净,便用高伏电棍将学员击倒在地。
    详细情况:在八月份接上级山东司法厅命令,不准法轮功人员家属(特别是家属也炼的)会见,不准送衣服,送东西,要送必须通过邮寄,也不准打电话,写信。对外的消息完全封锁。随后又把所有的劳教法轮功学员集中在三分所十大队,曰:集中封闭式学习。大约有160名左右都是男的,有的学员因学法,炼功被关禁闭,不准吃菜,一天只给少量馒头,据说十大队是抽调各分所很有“能力”的管教来此“工作”。一管教因一学员扫地不干净,便用高伏电棍将学员击倒在地。因另一学员上前劝说也被电,随后发生全班学员绝食。两,三天后,又都被强行灌玉米糊,详情不得而知。据说大部份山东省的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后,都集中在王村,最近来了许多女学员,被集中关在四分所。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162信箱,邮编255311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八三厂四分所
    淄博市周村区166信箱邮编255311
    淄博市周村区161信箱十大队(或淄博市周村区161-10信箱)邮编:

    案例10
    受害人:李国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劳教四分所(在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
    基本犯罪事实:用电棍打人
    详细情况:11月5号,有功友吃完饭出来后,在院子里大声背论语,然后功友们开始集体背论语。女管教人员制止,制止不了把男管教人员叫来,开始用电棍打人、抓人。一周后把功友放回,其中一队的一个功友满脸青肿、勉强可走路。大部分功友集体绝食,绝食四顿饭后,管教人员说把功友都放出来,绝食的功友们才开始吃饭。自这次绝食后,就不让功友集体吃饭了,饭都送到屋里吃。有一次,不知什么原因,管教人员在楼上拿电棍打人,带走四个功友,其中一人叫李国华(四队),一周后放回,手脚肿得很厉害,生活不能自理,两人架着才能走路。这两次抓人,大部分功友都绝食抗议,要求放人。有一个功友因为炼功,管教人员把功友铐在厕所里两天一夜,把功友手脚拉开铐起来。另外,在管教所里,经常可听到功友被打被罚的消息。

    案例11
    受害人:王宗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把法轮功学员关进积水的笼子
    详细情况:最近山东邪恶势力只要是知道谁炼哪怕是在家也不行就要抓去办班,转化不了直接送劳教所,什么手续都不用。学员王宗华被送到王村后,关在一个1.5米高的笼子里,有半米深的水,站不起来也坐不下,不转化不放,整个脸浮肿得象面包一样。最近被非法抓捕的学员特别多,抓捕后如果绝食立即戴上手铐脚铐只要不转化立即送王村。有的学员绝食得奄奄一息也被抬着送到王村。

    案例12
    受害人:来自各市、县的法轮功坚修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是对法轮功学员强制办的“洗脑班”开在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臭名昭著的王村劳教所所在地),
    基本犯罪事实:不准互相交谈,晚上睡觉不准关灯,进出宿舍楼都要站队报数,不准出院,不准打电话,不准家人探视。坚定信仰者长期不让人睡觉。
    详细情况:从八月初开办,每期时间一个月左右,里边的学员都是来自各市、县的法轮功坚修者,每人都有一名陪教人员。洗脑班有严格的“纪律”,坚定修炼者不准互相交谈,晚上睡觉不准关灯,进出宿舍楼都要站队报数,不准出院,不准打电话,不准家人探视。他们的“洗脑”步骤是先将法轮功学员送到劳教所进行初步“洗脑”,先由三名邪悟者(叛徒)包一个人进行座谈,实际上就是灌输他们邪悟的一些黑东西。有坚定信仰的或他们认为态度不好者,就进行一种难以忍受的精神折磨,他们叫“熬鹰”,逼迫大法学员放弃修炼。有一女功友熬到七天七夜时,眼前产生幻觉,被魔钻了空子,写了所谓“四书”,明白后痛悔不已,伤心痛哭,所有在场的人都暗自流泪。在“洗脑班”上听到的故事:
    1、有一女功友,因坚定修炼,被强行送到精神病院进行迫害。在拒绝吃药的情况下,被绑住、强行打破坏中枢神经的针,其药量都是加倍的。一个整月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后经家人托关系送礼才允许把人抬回家。身体刚有点恢复,就被“610”强行绑架到“洗脑班”。
    2、有一大学教授(夫妇俩)都是坚修大法者,在上班时间被610绑架,二人不配合,被戴上手铐,勒上嘴,强行推上车,折磨6个多小时才拉到“洗脑班”,直到一个多月后,手上还有手铐勒痕。
    3、有一男功友,在地方“洗脑班”上绝食抗议“洗脑”迫害,被反绑双手,强行插管灌食。邪恶之徒们为防止他拔管子,睡觉也不给他松绑。他只好侧身睡。邪恶之徒为怕胶管与食管粘连,每天要来回抽动几次,使他痛不欲生。因受不了折磨,他撞墙反抗,头顶撞裂,鲜血四溅,后被送医院缝合了十一针,刚拆线,又被绑架到“洗脑班”。

    案例13
    受害人:姜明斋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许波、吴昊、孔铁柱、马伍(叛徒、打手)、山东省劳教二所十二大队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用拳脚、板凳、木棍往头上、身上打,长期不让睡觉,往脸上吐唾沫,把脏鞋往嘴里塞等各种手段。
    详细情况:山东省劳教二所十二大队恶警纵容那些打手对不写“三书”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折磨,对被非法送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先灌输他们那套歪理邪说,对不接受的大法弟子就用拳脚、板凳、木棍往头上、身上打,长期不让睡觉,往脸上吐唾沫,把脏鞋往嘴里塞等各种手段,有的额头被打破,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长期折磨直到写出“三书”为止。其中青岛法轮功学员姜明斋被长期严管,坐木板凳,受尽折磨已经1年多了。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伙同王村劳教所;由马队长和罗队长负责
    基本犯罪事实:搞精神疲劳战术,用昼夜不许大法学员睡觉、威逼、欺骗和恐吓等手段野蛮摧残法轮功学员,对坚定的学员,就用手铐将学员铐在床上或窗栏杆上吊着,昼夜不松绑。有个学员手和脚被铐在禁闭室死人床上,十多天不松绑。还有用面壁站立等办法来体罚学员,有个学员醒悟后声明作废,被罚立面壁两个多月。还有学员因不屈服,全身同时被电上十多根电棍,腿和胳膊上至今还留有清晰的疤痕。
    详细情况: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是江泽民集团专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非法设置的省级洗脑中心,离王村劳教所很近,该中心的大部份工作人员均是从王村劳教所选派,其中洗脑办公室的有7人,主要由马队长和罗队长负责。暴徒们为了达到摧毁大法学员精神意志的目的,大搞精神疲劳战术,用昼夜不许大法学员睡觉、威逼、欺骗和恐吓等手段来逼迫大法学员。
    洗脑中心的办法是先将新被绑架来的大法学员强行送入王村劳教所的各大队的班组,进行所谓的帮教。他们给每个大法学员都安排了一名陪教,24小时寸步不离地监视学员的行动。对于以绝食等方式抗议这种强制的非人道迫害的大法学员,他们强行灌食。有的被插破了鼻孔,鲜血直流,有的因反覆插管,而出现胃部感染化脓,其中有个大法学员绝食20多天,因灌食困难,而被秘密转移到精神病院。有的学员血压高达200mHg,仍被迫害。有个学员手和脚被铐在禁闭室死人床上,十多天不松绑。学员在这里根本没有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这里的队长通过察言观色,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将学员重新投入劳教所,而学员却无任何辩解的权利。同时学员不得与家人通电话,更不能与亲人相见,很多大法学员被抓后,其家属都不知道下落。有的单位不派人,便强行让学员家属作陪教,所以在培训中心,随时都可以看到夫妻相伴、兄妹相伴、父母与儿女相伴的家庭,他们为此不能照料家里年迈的老人和幼小的孩子,使得多少个家庭妻离子散。
    洗脑班上的所有费用:包括陪教人员的食宿、以及绑架大法学员时的汽车费、警察的餐费都让学员个人承担,还有学员被高额罚款上万元。暴徒们就是用这种精神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等一系列办法,来对付这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

    案例15
    受害人:满军、宋玉荣、孙荣斋、孙光明、王耀东、王少清、楚立文、夏强、于宗平、张学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十一大队恶警:王新江梁俊岭打手:周保顺
    基本犯罪事实: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份,在王村劳教所十大队,邪恶的叛徒周保顺对青岛大法弟子、60多岁的老人姜明斋使用老虎凳,它用绳子把姜明斋的腿绑住,然后在脚下垫上小凳子,无休止地折磨这位老人。寒冷的冬天,夜里2-3点钟对其进行殴打,几天不让睡觉,轮番看管,已是司空见惯。2001年1月,在十一大队,恶警王新江、梁俊岭等对潍坊大法弟子楚立文进行了残酷的迫害,长期不让睡觉,折磨得楚立文昏昏沉沉,终于在元月的一天晚上,晕倒在地上。王、梁仍不死心,对着他的耳朵大声叫喊,不起作用,又用脚踢、用东西捅脚心、用针往身上扎。2001年元月,恶警王新江对来自济南的大法弟子于宗平进行残酷的迫害,长期不让睡觉、面壁罚站和毒打。将于宗平按坐在地上,腿伸直,然后身体向前压,头和脚紧靠在一起,整个身体卧在地上,两手扶住腿,几个人按住,在上面放一张50公分高的长条茶几把人扣住,因为桌子矮,人难受要起来,头和肩就要把茶几顶起来,他们就在茶几上面坐上几个人压住,旁边也有人按住不让动,王新江躺在连椅上,把脚放到茶几上,残酷地折磨了于宗平一宿。在王村劳教所,恶警王新江残酷毒打了无数次大法弟子,据我们知道,被王新江折磨的大法弟子有:张学强、王耀东、孙光明、宋玉荣、于宗平、孙荣斋、王少清、满军、夏强等很多人,有许多已经记不起姓名。

    案例16
    受害人:秋谷劳教所大法弟子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第四劳教所即博山区秋谷村劳教所七大队,位于秋谷街47号,
    基本犯罪事实:劫持130位男性大法弟子
    详细情况: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秋谷村有一个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恐怖场所─山东省第四劳教所即博山区秋谷村劳教所七大队,位于秋谷街47号,对外是博山区工具厂,其中以生产工具、养鸽子、磨宝石等工艺为名。在秋谷村劳教所,狱警对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采取毒打、强行洗脑、伪善软磨等各种手段。现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约130多名,均为男性,多数是淄博市各县市区的,少部分是外地区的大法弟子。

    案例17
    受害人:冷吉林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村劳教所(山东省第二劳教所),赵永明、郑万新、单业伟、张波、梁俊岭、罗光荣、孙丰俊、王新江、李勤富、刘林、刘国伟等。
    基本犯罪事实:一、肉体折磨(严刑拷打、电击、吊铐)二、精神摧残强制与欺骗学员写“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三、经济迫害
    详细情况:于1999年11月开始劫持、迫害大法学员,2000年9月17日全省各地劳教所劫持的男性大法学员被统一绑架往王村劳教所集中,初期有70余人,到2002年9月,已有1000余人在此遭到身心摧残。王村劳教所两年多来对千余名大法学员的残酷迫害,使1/3的学员身体出现病态甚至严重病态,使郭加龙、张鹏、王同亮、张志、张学强、孙光明等数十位学员出现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使邹松涛、李德善两位大法弟子失去了生命。
    1、9.20事件:2000年9月20日刘宏伟、孙连芝等学员被电击但坚强不屈,被隔离关押迫害长达40多天。段润来则被隔离关押长达3个多月,几乎每天被电击一次,且因绝食多次被插管插出血送至医院抢救。
    2、邹松涛被迫害致死:2000年10月被绑架入所的大法学员凡不写保证书的一律拉出去击打并辅以其他手段虐待。邹松涛于11月初被迫害致死。
    其妻张云鹤2001年5月散发真象资料被发现后,被迫离家出走。据可靠消息,张云鹤于2002年2月回青岛期间被绑架,此后被长期关押在青岛市大山看守所,化名李燕。青岛市610当局一直对绑架和关押张云鹤的事撒谎。张云鹤的幼女融融由张云鹤的父亲抚养。
    3、对大法学员的持久性迫害
    ①坐硬板凳:
    ②不让睡觉:
    ③关禁闭综合迫害:
    ④双手分开吊铐:
    ⑤拳打脚踢、用木板打脸部、身躯,砸脚趾等。
    ⑥强行灌酒:满军、孙龙斋、李德善等学员都曾因长期不屈服被恶警及叛徒强行灌酒摧残身心。
    ⑦人格侮辱:德州学员李德善因遭熬夜、毒打、吊铐、灌水、灌酒、凌辱等非人折磨于2002年8月离开了人世。
    以种种方式迫害学员的犯罪恶警有:赵永明、郑万新、单业伟、张波、梁俊岭、罗光荣、孙丰俊、王新江、李勤富、刘林、刘国伟等。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济南女子劳教所和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进行高压“政治转化”,不准睡觉、甚至不让休息,身体必须保持站立,不得洗漱、不得出屋解手……强行不分昼夜地连续站了二十多天。施以电警棍等酷刑。
    详细情况:2000年初,法轮功学员被送往山东济南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这里的干警采取了极其邪恶的手段欺骗、残害炼功者,进行高压“政治转化”。并利用背叛真善忍的叛徒,反过来对法轮功进行攻击和批判,书写批判稿,大造舆论“借刀杀人”,进一步迫害大法、诬蔑大法创始人。2000年冬夜,法轮功学员因利用休息时间炼功,干警指使的劳教犯用劳教所自行设计的一种叫做“束缚带”的刑具捆绑手、脚,双臂、双腿同时分开,被分别吊在劳教犯睡觉用的双层上下铺的床头、床脚四个位置上,折磨学员一整夜后,第二天令法轮功学员按时出工,但不许法轮功学员打粥、吃菜,只能吃馒头和咸菜。当天晚上再重新将法轮功学员吊起,且不准上厕所。逼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的保证书。2001年这一年的夏天,长期忍受着邪恶无休止的污辱和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停止出工,要求还修炼者合法的修炼权利。劳教所进行了疯狂的镇压,不准睡觉、甚至不让休息,身体必须保持站立,不得洗漱、不得出屋解手……强行不分昼夜地连续站了二十多天。由于不能睡觉,法轮功学员整个身心极度疲惫,双腿、双脚严重肿胀,导致无法穿鞋,无法行走。这期间,完全丧失良知的干警们还给法轮功学员施以二次电警棍的酷刑,逼法轮功学员写“反省检查”不写便遭拳打脚踢,并使用鞋、凳子等物毒打。时隔不久,邪恶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没能达到她们的目的,便又出更歹毒之心,将法轮功学员送到更加邪恶的王村劳教所。

    案例19
    受害人:柏士花、王良爱、刘冠伟、高迎峰、安金、王伟芬、张××(姓名不详)7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莱芜钢铁总厂王村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6月18日山东莱芜钢铁总厂把6月3日开办的洗脑班里的7名大法弟子送到王村劳教所。他们是:柏士花、王良爱、刘冠伟、高迎峰、安金、王伟芬、张××(姓名不详)其中:柏士花4月11日被送入济南劳教所,6月14日解回后被关押4天后又被劳教。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王村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折磨、侮辱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劳教所对坚贞不屈的大法弟子进行严格钳制。不准互相讲话,动一动嘴唇都被视为在默背师父经文而遭到呵斥、威胁甚至毒打,坐着时两腿不许交叉,上厕所一个班一个班的轮流去,不许班与班之间的学员互相沟通。一次,有11位学员集体炼功,被管教人员带出去挨个用电棍电,前五个电手,后六个学员电脚,有的手脚被电烧灼出了鼓鼓的大泡。同时,劳教所每天播放它们编造的诬蔑大法、诬蔑师父的录像及《×××访谈录》,对学员进行强制洗脑。看录像时要求注意力集中、不准闭眼、不准低头、不准有任何其它动作,看完后要求必须鼓掌,稍有不从者就会遭到一顿毒打和电击。

    案例21
    受害人:段德道、季永师、李连胜、李长胜、潘伟友、冉祥明、商伟峰、夏斌全、赵明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韩××(男所管教科科长)恶警姓名:王大勇、王云平、张波、张德强、赵永明
    基本犯罪事实:水牢、电棍折磨大法弟子(十几根特制的电棍)等邪恶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并强迫弟子们超负荷劳动。
    详细情况:山东王村劳动教养所男二所和女四所是非法关押山东各地大法弟子的集中营。现在王村劳教所还在用邪恶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并强迫弟子们超负荷劳动。2002年10月24日,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淄博王村劳教所)发生五名大法弟子集体冲出劳教所大门事件,在劳教系统内部引起极大震动。但由于在劳教所内长期受折磨身体极度虚弱,只跑到半山腰就被随后追赶的恶警追上,恶警将他们强行抓回后,对他们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体罚,动用电棍等酷刑逼他们悔过和写保证,现这五人正在被严管中,没有半点人身自由。劳教所对10月24日事件参与者和有关学员做出非法延长劳教期等处罚,部分名单如下:
    夏斌全,延长劳教期6个月
    潘伟友、刘秀军,延期3个月
    商伟峰、段得道,延期2个月
    刘洪茂,延期1个月
    冉祥明,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北坝村人,警告
    李长胜,蒙阴县梁庄镇营里村人,处分
    李连胜,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李桥西村人,处分
    赵明江,沂水县许家湖宝全村人,处分
    季永师,蒙阴县桃墟镇××村人,警告

    2002年7月,山东冠县大法弟子张广宝对邪恶暴徒的迫害提出谴责,并向他们讲清道理,恶警竟给他扣上威胁干警的罪名,给张广宝加期三个月。
    2002年7月中旬,劳教所召开700多人的大会,开会期间,冠县大法弟子赵建国站起来要给劳教所干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一句话没说完,就被旁边的犹大捂住嘴,光天化日之下七八个人将其按在地上毒打,然后被拖出会议礼堂进行严管。

    案例22
    受害人:丰孝语、纪席正、李文龙、李学思(苍山县公安局,干警)、刘培建(烟台市海事局)、卢国玉、牛安颖、孙中华(教师)谭业文、王春生、夏斌全、张连宾(男,28)、个体业主张广宝张长路、赵攸强(男,30,一级厨师)赵立明、郑军波、庄琦(男,50,山东省博兴纯梁采油厂特车大队,司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东省淄博王村劳教所恶人姓名:江宁靖绪盛刘红东宋伟忠宋昌荣孙凤俊
    基本犯罪事实:劫持近2000名法轮功学员实行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折磨。
    详细情况:庄琦,男,50岁,山东省博兴纯梁采油厂特车大队司机。因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强行劳教三年。于2002年上半年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淄博王村劳教所)。张连宾,男,28岁,山东莱芜人,个体业主。因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非法强行劳教三年,于2002年上半年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淄博王村劳教所),只因拒绝写诋毁法轮大法的所谓“思想认识”。赵攸强,男,30岁,中专文化,一级厨师,山东省泰安人。因参与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的真相而被非法劳教三年,于2001年12月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淄博王村劳教所)。因声明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而遭到恶警及犹大的残酷迫害,都遭到恶警靖绪盛、孙凤俊、宋伟忠、江宁、刘红东、宋昌荣等的残酷折磨与迫害,其中包括:采用流氓手段攻击软组织长期的反铐双手、手指钉图钉;上老虎凳、拳击双肋、不让睡觉,用板凳猛击前胸、后背……目前庄琦仍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里遭受迫害,在最冷的天气里也不准穿棉衣;关在刑讯室里秘密上刑;不让睡觉等。赵目前仍被关在劳教所里受迫害。注:因劳教所实行严酷的隔离制度,大法弟子之间是没有互相接触的自由的,吃饭、睡觉、一举一动甚至连上厕所都在严密的监控之下,监控器的镜头就像幽灵一样时刻对准每一个人。所以有许多大法弟子的具体情况难以了解到。他们中有的被8根电棍同时电;有的被扒光了衣服站在寒风里;有的被“鉴定”为“精神病”后不知被送往何处;有的被殴打得大小便失禁;有的连续一周以上不准睡觉,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有的被强迫劳动直到晕倒在地;有的被掀翻在地遭到歇斯底里的拳打脚踢;有的被克扣口粮不让吃饱;有的被强行灌食而把牙齿给敲掉……下面列举一些只知道姓名地址,而具体情况不太了解的大法弟子,他们都遭受了或正在遭受着上述的或更多的不为人知的迫害。
    他们是:
    张广宝,山东省冠县人;
    夏斌全,济宁市加祥县纸坊镇夏庵村人;
    纪席正,海洋市行村镇庶村人;
    李文龙,乳山市育黎镇南北山村人;
    郑军波,寿光市台头镇郑家埝村人;
    孙中华,山东省枣庄市师专教师;
    丰孝语,威海市环翠区初村镇马石沟村人;
    牛安颖,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大洼斜巷人;
    谭业文,莱阳市柏林庄镇湾儿口村人;
    李学思,苍山县公安局干警;
    刘培建,烟台市海事局职工;
    王春生,荏平县肖庄乡王麻子村人;
    卢国玉,莱芜市啤酒厂职工;
    张长路,齐河县晏城镇徐坊村人;
    郑中奇,河北省威县枣元乡丁寨村人;
    赵立明,山东寿光人;

    ……目前,山东省第二劳教所里仍非法关押着近2000多名法轮功学员(男所和女所的总和),他们正遭受着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折磨。

    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第二劳教所:韩××(男所管教科科长),王大勇王云平张波张德强赵永明
    十一大队恶警:王新江梁俊岭打手:周保顺
    十二大队恶人许波、吴昊、孔铁柱、马伍(叛徒、打手)、
    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劳教所:毕华(所长)代剑波(劳教处处长)黄家森(副所长)少清河(政委)孙继银(副所长)王××(劳教处处长)王家勇(所长)肖培民(副所长)赵惠民(副所长)
    一分所:所长:夏吉晶于志蒂
    二分所:所长:辛秀忠,高存瑞
    三分所:所长:王加永
    四分所:所长:王勇张振国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恶人、郑万新(大队长)、李福勤(副大队长)、徐队长、刘明、刘林,赵巍、王树新、薛迅、杨红军(“犹大”)单业伟、罗光荣、孙丰俊、、李勤富、、刘国伟等。
    恶人姓名:江宁靖绪盛刘红东宋伟忠宋昌荣孙凤俊郑万辛、绍正华
    青岛市台西派出所所长:巩国全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八三厂(山东省劳动教养所)李家玉(镇党委书记)、刘条刚、王家胜(镇长)、徐伟(武装部长)、政法委书记×××
    德州华鲁电厂:陈文佳、高振之(副书记)、郭良(厂长兼党委书记),
    山东淄博市博山秋沟劳教所四大队七中队九班。
    恶人姓名:蒲先民(指导员)谢××(带班队长)张兆贵(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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