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30/53169p.html


声援香港 反对23条 加拿大渥太华集会游行(图)


【明慧网2003年6月30日】6月28日,加拿大首都渥太华举办“声援香港 反对23条”的游行集会。参加今天集会的有民主中国渥太华分部,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全球反对23条立法联盟蒙特利尔分部、渥太华分部,以及关心香港23条立法的社会各界人士。

“渥太华民主中国”主席杜先生在集会上发言全球反对23条联盟代表Cindy Chen 女士在集会上发言法轮功学员杨先生在集会上发言
渥太华反对23条立法集会现场渥太华反对23条立法集会现场集会后的游行队伍

*23条立法危害港民,危害海外华人

集会开始前,记者采访了民主中国主席杜先生。他是代表“渥太华民主中国”来参加今天的集会的。他说,23条立法不仅仅危害了香港本港民众,还同样危害了具有香港居民身份的海外华人;不论这些华人身处哪个国家、拥有哪国国籍,23条立法都危害着他们。杜先生说:“23条立法中的叛国罪、颠覆罪、煽动罪、泄露国家机密罪都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其后果要视触犯了其中的哪条罪状来定,最严重者将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他说:“让我用具体的例子来指出23条的严重性。首先让我们看一看所谓的叛国罪。在叛国罪底下有这么一条细节:就是说,要是人民起来强迫政府改变它的政策的话,这就能够构成叛国罪。象我们今天这样的集会,要是发生在香港,发生在23条实施之后,我作为发言人就能够成叛国罪,刑期可能是死刑,或无期徒刑。而您各位,要是不举报我的话,你们也是犯了叛国罪,将面临7年的有期徒刑。”

杜先生还用具体事例阐述了颠覆罪的危害性,指出了“如果我们听从了政府的话,我们就违背了宪法;而如果我们坚持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就又会被认作颠覆政府”的无所适从的两难问题。他还进一步指出了香港政府故意混淆国家与政府的概念,把民众对政府不满等同于颠覆国家,指出:根据23条立法,“比如中国的蒋医生反对政府隐瞒SARS的做法,就可以被视为反对国家。”

*23条立法是套在港人脖子上的枷锁

全球反23条立法联盟的代表Cindy Chen小姐在集会上发言说,香港政府以为香港未来考虑的名义强行将23条立法,说“23条立法不会针对任何个人或组织”;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香港人应该欢呼这条法律的颁布,那怎么会有成千上万的香港人集会、游行反对这项立法呢?说到底,23条立法不是保护人民的,相反是套在港人脖子上、限制港人自由的枷锁。她指出:“围绕23条立法正在进行着一场正与邪的较量。支持立法的一方是非民选的香港特首,而反对立法的一方则是包括香港传媒、人权活动家、商人、‘香港的良心’陈方安生、天主教堂的任主教等在内的香港选民和全世界众多的善良民众。”她还指出:“23条立法的后果将影响香港600万民众的未来,也是对人类良知与正义的挑战。”“世界希望通过香港来影响中国大陆,使之最终走向民主与繁荣;因此,我们决不允许最后这片自由的土地丧失自由。”

*23条是江泽民集团企图把在中国的镇压延伸到海外的例证

法轮功学员杨先生说:“香港的23条立法是中共江泽民集团把发生在中国的迫害延伸到海外的一个最鲜明的例证。作为法轮功学员,我们必须站出来,坚决反对23条立法。”他说,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范围已不仅仅局限于法轮功学员本身,现在已经延伸到了修炼人的亲戚、朋友,延伸到了支持法轮功、甚至是认为法轮功好的人们身上。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已经引起了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善良人们的反对,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和各类组织站了出来,正在共同努力敦促这场迫害的结束。在这种形式下,江泽民集团要努力封锁来自海外的声音,以维持其在中国的镇压;他还企图把在中国的镇压延伸到海外。香港的23条正是这双重企图的具体实施例证。

*每个人都有责任了解23条立法的实质,反对23条立法的实施

来自南韩的Sam Lee先生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我不是中国人,我是来自韩国的加拿大人。维护人权、自由与民主,反对独裁暴政,不仅仅是中国人的事,每个关心人权、自由的人都有责任来关注、了解23条立法违反人权的实质,反对23条立法的实施。”

一位过路的中年西方男子,在反对23条立法的呼吁书上签字后对本报记者说,他曾经在香港工作过,现在是渥太华大学教授。他非常清楚23条立法后将对香港社会产生的影响;他反对23条立法。他表示,西方社会自97年香港回归后就已经把香港遗忘了,因此今天了解香港23条立法的西方人并不多。所幸的是加拿大政府表明了反对香港23条立法的态度,他希望因此能对香港反对23条立法的民众有所帮助。

据介绍,今天的集会是全球反对23条联盟发起的全球范围集会之一。近几天,在美国各大城市、在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蒙特利尔等主要城市,都有类似集会,共同声援香港民众反对23条立法的行动。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37639p.html)

成文:2003年06月29日  发稿:2003年06月3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41:22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