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6月23日】一位法轮功学员因发放真相材料被抓,因为她的通讯录上有我的名字,警察就抄了我的家,他们抢走了大法书籍和真相材料,为此我在派出所被拘留整整一天一夜后被关进看守所。恶警教唆犯人对我拳打脚踢,我被踢得昏死过去,牙齿也被踢掉了一颗。后来我被判劳教两年关进了天津市双口劳教所。一进劳教所,恶警便指使犯人打我,逼迫我写“悔过书”。在恶警的威逼下,我违心地写了。后来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坚决要求撤下那个违心的悔过书。后来恶警变本加厉地折磨我,教唆犯人们加重打我。在那里每天早晨5点半起床干活,一直干到夜间11点,有时干到12点。因为我年龄大了,干起活来不比年轻人,为了完成生产定额,经常被逼迫着一干就是一个通宵。因为卫生条件极差,我和大部分人一样身上长满了疥疮,连坐下都不可能,非常痛苦,但是仍然被强逼着去干活。
除了干活,狱警还要给我们洗脑。一天,我看到黑板上登的都是恶毒污蔑大法的文章,为了减少对别人的毒害,我就把黑板给擦了。为此,受到了更严重的刑罚,并且把我的刑期加长了两个月。
今年二月,劳教所强迫每个大法弟子在一个针对坚定的大法弟子实行“严惩”的文件上签字,写保证书。恶警一次次地威胁我,我据理力争,坚持不写,恶警们恼羞成怒,“你等着,我看你能坚持多久”。我所在的二大队新买了8根15万伏的电棒。在二楼的一间屋子里,10名恶警同时对我下手,有的踩着我的头,有的踩着我的胳膊和脚,从上午11点开始一直折磨我到下午4点半,直到电棒的电用完。有一个恶警用脚踩着我的肩膀,用电棒专门电我的头部。由于长时间的高强度的电击,我被折磨昏死过去。等我醒来后,它们让两个刑事犯看着我,不让吃饭。不让睡觉。第二天恶警又威胁我:“签还是不签?告诉你,不是一天两天,不签的话明天接着电,不整死你给你留口气儿!”就这样,天天饱受着肉体摧残。记得是3月9号那一天,两名恶警猛力把我摔倒,踩着我的脑袋,用电棒电我后脖子的两条大筋,叫嚣:“服不服?写还是不写?”他们打了我20多分钟,他们打累了,坐在一边。这时我想从地上坐起来,却怎么也起不来,肩膀失去了知觉,不能动。过了一会儿,他们歇过来了,又继续折磨我。
在我被释放的那一天,办理手续的警察让我填写一张表,上面其中有一项问警察有打人的没有?有电人的没有?警察强令填写:没有。它们妄想掩盖事实,想用纸来包住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