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0/52570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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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稿:江泽民在海外被起诉(录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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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6月20日】下载方法:按鼠标器右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目标文件保存为...”(Save Target As...)。 亲爱的朋友,您好! 这个越洋电话是关于我们国家中央领导人在海外的特大新闻。 前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去年10月在访问美国的第一站芝加哥遭到了来自七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的起诉,主要罪名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滥用酷刑罪”。据保守数据统计,至今,至少有730位法轮功学员因为为法轮功讨公道而被迫害致死。这场起诉案引起世界轰动。江泽民为了撤消起诉案从一开始就派出高级官员到美国国务院游说,从利益和外交上威胁美国国务院,江指示要不惜一切代价撤消这场起诉。据最新报道,美国国会38位议员向芝加哥联邦法庭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论点陈述,敦促法庭继续进行起诉江泽民的审理。美国国会议员指出“这个法律诉讼案不是要使中国难堪,而是要劝告被告停止他们对法轮功的迫害。” 针对江试图用外交压力来威胁美国,美国会议员们指出:『外国主权豁免法』明确地表明这类诉讼案应由“法庭”而不是外交压力来决定。事实上,自2002年10月该诉讼案被提交到现在,美国政府官员一直受到巨大压力。据国会山庄的法律助理们讲,中国驻美国大使杨洁篪亲自打电话给参议员和众议员,企图压制国会对诉讼案的支持。国会议员们在陈述中指出:“江氏不是通过任何民主方式的选举成为领导人的。相反,他是通过对1989年民主运动的强硬镇压路线而上台的。在他当政期间,一些知名机构,如大赦国际、人权观察以及美国国务院自己发布的国家人权报告中都记载了江氏政府对中国人民所进行的系统残暴的人权侵犯。”外交政策不能凌驾于法律既定程序之上,外国元首豁免权不适用于被告江泽民,“事实上,国际法明确表明,对严重侵犯人权行径负有责任的个人可以提起起诉,即使该罪行发生在当事人任职国家元首期间。”美国国会的陈述已经被法院批准。 值得一提的有不下十位在国内积极镇压法轮功的高级官员在海外受到了法轮功学员的起诉,其中包括北京市长刘淇,610办公室最高领导人李岚清,原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湖北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等等。海外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他们将继续对类似的出国访问的中国高级官员进行起诉。 中国国家公安部针对美国起诉江泽民案件,专门成立了“海外法轮功组织起诉江泽民案专案组”,在全国范围内监察、监听敏感人物,搜集中国大陆人士参与起诉江泽民案的蛛丝马迹的证据,并且在多个省市开始大规模的逮捕。近日,一位华裔美国居民在中国的家人突然遭到逮捕,因为她在电话中与朋友谈到要做起诉江的原告。 据经常打电话到中国去的法轮功学员反映,许多老百姓对于江被起诉表现振奋,更有相当多的人想了解详情。本月末,法院将做出决定是否要把这场诉讼案正式立案。到时我们将向您及时汇报结果,更多详细资料请突破网络封锁浏览海外网页。谢谢您的接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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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3年06月19日 发稿:2003年06月2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4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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