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5月27日】河北藁城市大法弟子董翠芳于2003年3月19日被北京女子劳教所活活迫害致死,死者满身是伤,在铁的事实面前,起初邪恶之徒硬是否认使用暴力残害大法弟子,谎称董翠芳是什么“精神崩溃致死”。于是董翠芳父母要求上诉,请求北京法律医疗鉴定中心验尸。4月14日化验结果出来,表明董翠芳确实是被北京女子劳教所虐杀。在不可置疑的事实面前,邪恶之徒心虚至极,只好承认他们应负“一定”责任。然而,在还企图逃避责任的同时,他们又给董翠芳父母施加压力,胁迫其撤回诉讼,并且高金收买,还给其父母强行制定了“三不准”:一、不准受当地大法弟子“煽动”,不要接触任何大法弟子;二、不准向外透露、声张、宣讲有关部门所给的“家属安慰费”;三、不准反悔再上诉,此事已到此结束。
可是,纸毕竟包不住火,遮羞布一旦被撕开,就会露出事实真象——杀了人不承认;面对化验结果只好承认但又用高金收买;收买后不许声张、怕人知道……胡萝卜加大棒,威逼又利诱,邪恶之徒这么费尽心机地掩盖、光天化日之下恐吓,如此心虚,不正是害怕被绳之以法吗?
然而,即将到来的正义大审判是任何作恶者都逃脱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