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5月25日】我于2000年11月30日去北京证实法,在天安门广场被北京海淀区公安局抓走。它们问我姓名、住址,我不说,就将我关进看守所。它们让看守所里的刑事犯扒光我的衣服(只穿裤头)轮流打我,叫我说出姓名、住址,不说就打,拽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头发一绺绺地被拽掉,打得我全身青肿,没好地方,头肿如斗,面目全非。打昏过去,就用冷水浇,浇醒过来问姓名、住址,不说就继续打,并不准叫喊,怕叫出声来,用袜子塞进我的嘴里。打昏我多少次,我都记不清了,昏过去它们就用圆珠笔尖扎我的眼睛、乳房和脚心,看我是否还有知觉。恶警来了说:“真有扛劲,你们这么多人就问不出她的姓名、住址?”恶警这么一说这帮恶人打手打得更来劲了,它们千方百计地折磨我,让我一个腿着地,双臂伸开扒到墙上(它们起名叫爬墙壁虎)。有时扒半宿,有时扒一夜,站不住倒下了就打,让再扒上。还叫我大哈腰,把头放到两腿中间,倒下了就打,让重做,并把我送到风圈(四周围着高墙没盖四面透风)里冻着。后来审问时,恶警还问我的姓名、住址,我不说它们就用电棍电我,还说:“真有扛劲,我就不信问不出来。”我为了抗议它们的非法拘留及其暴行,采取绝食方式进行抗议,共绝食十三天。
在北京海淀区看守所时我被摧残得没有人形了,眼睛睁不开,什么都看不见,头肿得老大,胳膊腿都不好使,走不了路,全身上下没有好地方,青肿得没有人形了,幸亏有师父的保护,不然的话我就是有几条命也被他们给摧残死了,我衷心地感谢师父。
后来我稍好了一点,它们就将我非法判劳教一年,送往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后被转送到北京市大兴县新安劳教所继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