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5/50992p.html |
血肉模糊、皮开肉绽──潍坊昌乐劳教所摧残虐杀大法弟子的事实 |
【明慧网2003年5月25日】潍坊昌乐劳教所部分不法官员及警察自1999年7.20以后,紧紧追随江罗犯罪集团,充当助纣为虐的帮凶,为了给自己捞取一根向上爬的政治“稻草”,昧着良心执行江××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算自杀”等一系列指示,不择手段地残害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大法弟子。尤其是自2000年10月份以后,该劳教所将150多名的男性大法弟子单独收编到二大队,分成两个中队集中关押,施以恐怖手段,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大法弟子进行精神与肉体上的法西斯式的摧残,罪行恶劣。该劳教所恶人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依靠野蛮的暴力手段,对大法弟子进行肉体摧残。 此段时间大约是从2000年10月持续到2001年2月。在此过程中,两个中队按照“恶中选恶”的原则,从地痞流氓类劳教人员中挑出十几名心毒手狠的暴徒,作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中队采用迫害原则是:谁毒打、折磨大法弟子不讲情面、招数狠,就多给谁探亲假、记功、提前解教;谁表现不积极就训斥、威胁不给减期、加期或调到其它中队干重活等,通过威逼利诱,唆使这些恶人、亡命徒有恃无恐地摧残大法弟子。为了强迫大法弟子达到它们所谓的“转化”目的,除了强迫学员们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录像及材料外,在这一阶段中,警匪联手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暴力迫害手段。 1、强制大法弟子长期坐在水泥地板上,伸直双腿,用两手去扳双脚,再被歹徒坐在后背,许多大法弟子被坐压的腰椎严重损伤,不能伸直腰。 第二阶段主要是采用“不转化就不让睡觉” 的手段,对学员进行精神折磨。 昌乐劳教所在总结、学习迫害大法弟子犯罪经验的基础上,从2001年春节过后,改变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将野蛮的血腥暴力、肉体摧残为主的迫害方式,转变为以摧垮意志为目的的“不转化就不让睡觉”的精神折磨为主。劳教所把从臭名昭著的山东王村劳教所转回来的一小部分邪悟了的“犹大”作为犯罪工具,对不妥协的大法弟子,采用“车轮”战术,安排这些犹大们分成几个小组,昼夜不停地围攻学员,给学员进行所谓的“洗脑”。有时长达6昼夜不让学员睡觉(张希,60多岁,安丘市农民,曾被强制6昼夜不睡觉),学员只能长期坐在小板凳上。当学员困的实在睁不开眼时,他们就将其架拖起来走步,或逼迫学员在摆着几个小马扎的房间地上跑步,摔倒了逼着爬起来再跑。有时恶人们用毛巾抽打学员的眼睛,致使有的学员的眼睛被打出血。在学员神志不清时,“犹大”们就反复灌输一些邪悟的“垃圾”,毒害学员。劳教所的这种阴险歹毒的犯罪手法,毒害了许多大法弟子。对于一些妥协后又清醒过来的大法弟子,恶人们就将其单独关押一个房间,进行长达一个月以上的精神折磨,期间不让睡觉或一昼夜只能睡两个小时。 在劳教所残酷的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下,致使有的学员(宋维兴,30多岁,奎文区工人)被摧残的精神失常。 潍坊昌乐劳教所除了迫害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大法弟子之外,还是潍坊市邪恶的“洗脑基地”。自2001年以来,全市先后有几百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到劳教所强行“洗脑”。劳教所在利用犹大们软硬兼施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的同时,趁火打劫,丧心病狂地捞取不义之财。逼迫被绑架到那里的大法弟子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交纳所谓的“转化费”,每名学员被强行勒索个人或所在的单位几百至几千元左右。 附: 姓名:邹锦田 职务:副所长(主管迫害大法弟子) 姓名:吕一波 职务:管理科长 姓名: 宋中海 职务:管理科副科长 姓名: 李化杰 职务:管理科科员(原二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姓名: 唐江陵(女) 职务:管理科内勤 姓名: 朱安乐 职务:教务处科长(原管理科副科长) 姓名: 丁桂华 职务:二大队大队长(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队) 姓名: 朱伟乐 职务:二大队副大队长(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队) 姓名: 刘建光 职务: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队) 姓名: 叶同民 职务:二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队) 姓名: 韩会月 职务: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队) 姓名: 刘安兴 职务:二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队)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6/15/36965p.html) |
成文:2003年05月24日 发稿:2003年05月2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4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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