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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有勇气写出我遭受迫害的经历


【明慧网2003年5月2日】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一切合法权益的公民。但是自从1999年7月20日之后,至今四年多的时间里,我受到了严重的迫害,我的权益受到了非法的践踏。这一切迫害的主谋和指使者就是前独裁者江泽民。所以在此我起诉江泽民,理由如下:

江泽民运用窃取的权力,无视国家法律,在全国范围内非法镇压法轮大法修炼者。之所以说他非法,是因为中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有自由炼功的权利,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气功门派炼功、锻炼身体。而江××违背宪法,随意剥夺公民享有的这一合法权利,践踏了法律。他应该为自己的一切违法行为负责,承担一切后果。他应该受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

我修炼和受迫害的经过如下:

我是1998年底开始炼功的。当时国家大力支持,市电台还公开教授大法的炼功动作。大街小巷、公园路边,随处可见大法修炼者炼功。就是在国家这样支持、全社会公开的环境下,我开始了法轮大法修炼。

炼功之前,我的脾气急躁,在家里经常因为钱、家务或其它小事和丈夫争吵,甚至动手打架。有一段时间我甚至和丈夫闹离婚。接下来丈夫接触了一些大法修炼者,发现他们的心态非常祥和,不急不躁,而且他们还免费教功。于是我丈夫回家就劝我也炼一炼。那时的我身体也不是很好。有时早上起床腰痛得厉害,必须由丈夫扶着我才能坐起来。我还患有妇科疾病。听丈夫说炼功还能祛病,于是我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了。

过了不长时间,我的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腰不痛了,疾病也减轻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我的人生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明白了怎样做一个善良的人,明白了活着的真正意义。丈夫对我的变化感触特别深。从此家里没有了争吵,我俩互相理解、照顾孩子、关心老人。丈夫特别支持我学大法。

自从99年7月20日之后,和谐的环境被无情地打破了。江氏政府突然在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并且一步一步地定性升级,最后扣上了政治大帽子。这突然的变化,让我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不知所措,而且所有迫害的借口和理由同我自己的亲身感受完全不一样。电视上不真实的宣传和恶毒的攻击,令我的家人一反常态地反对我。我身边的修炼者,有的进北京上访,想通过自己亲眼所见、亲身体会说明实际情况,却都被抓了起来。于是我的心里非常的痛苦。当时我还天真地以为是不是政府弄错啦?修真善忍没错呀!炼功对人有益呀!于是在2000年,我把想进京上访的想法告诉了家里人,谁知我却遭到了亲人们的一致反对。他们烧了我的书,逼我停止修炼。他们还说:“你去北京,那不等于找死吗?不得把你也抓起来吗?”他们被这样的后果吓坏了,失去了理智,于是他们逼我离婚。我痛苦,我流泪,但我也知道他们这样完全是迫不得已,是江氏政府的邪恶决定和媒体的血腥宣传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只要我坚持炼功、只要我上访就会株连到他们。嫂子说连我的侄子升学都会受到影响。

其实家里人也非常痛苦。我父亲急得血压升高,我母亲怕得整日吃喝不下,我丈夫担心得整天监视我。本来平静幸福的家庭生活被搅得不得安宁,我的内心承受着极大的痛苦:作为大法的受益者,连一句“法轮大法好”的公道话都不让说,这哪有人权哪?这哪有公平啊?我从此不能公开自由地炼功,不能自由地锻炼身体。因为炼功也同样会被抓。单位领导也经常找我谈话、做“思想工作”,要我“认清形势”。什么“形势”?就是江××一手遮天、扼杀人民自由的“形势”!这一切难道不是一种迫害?不是对人的一种摧残?

江氏集团不仅迫害了修炼真善忍的炼功者,而且还迫害了不炼功的人。电视上血腥的宣传也造成对我及亲人的精神摧残,铺天盖地的谎言蒙骗了我的亲人,他们相信了那恶毒的诽谤、欺世的谎言,他们要求我不要再炼了,我周围的人有人说“我可不敢和炼法轮功的人在一起。”自从电视上捏造了“自焚事件”之后,他们更对法轮功产生了仇恨心理。有的一听说炼法轮功的,就吓得远远的。这难道不是一种对全国电视观众的愚弄与迫害?

街道居委会开始几次三番地找上门来,要求炼功人即使没上过访也要写什么“保证”,而且家里人也得担保。一旦发现你本人还在坚持炼,在抓你本人的同时,保人也要受到经济处罚。开始几天我躲着他们,可是他们一天几次地找上门,躲也躲不掉。于是我对他们说我不想写什么保证,因为我炼功就是为了强身健体,大法根本不参与什么政治。可是街道的人却解释说:“我们也没办法。我们也不想逼你,这是上边和610下派的任务。你现在要不签字,明天公安局和610也会来人的。那可跟我们没关系了。”

我听说过610,那是专门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一个非法组织。最后在心理压力下我签了字,并对他们说“以后你们就不要再找我和我们家人了”。街道的人也没再说什么就走了。他们走后,我陷入了一种自我精神痛苦的折磨中,因为我做人的良心告诉自己这么做不应该呀!做一个好人是无罪的呀!我深深地自责。在这样的精神痛苦中我的生活会幸福吗?让我背离真善忍,那让我做个什么样的人呢?去选择“假恶暴”吗?这难道不是一种迫害吗?

因工作关系我又调到了另一个部门。可是上班的先决条件竟是我必须得先写保证书,家里人也必须写保证,保证我不炼功,否则不准我上班。在更强大的精神压力中,我勉强写了一份所谓“不违犯法律”的保证,家里人也写了一份保证,这才让我上班。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单位又发了个调查表,所谓的调查,实际上又是一次对信仰自由的践踏。有不写的,610就要插手。我的心理上又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打击,整日在惶恐中度过。这些难道不是迫害?[注]

今天我终于有勇气写出这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实,目的是澄清事实,控告迫害好人的元凶,用正义的审判维护做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

成文:2003年05月02日  发稿:2003年05月0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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