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9/50626p.html


一位四川大法弟子的正法经历


文/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5月19日】我是99年3月得法的弟子,得法前患有先天性右下肢血管瘤病,曾在陆军总医院做手术时抽掉一根血管都没治好,得法两月后,所有症状不翼而飞。爱美的我脸上曾患有严重的黄褐斑,多年来长期不间断的美容,并吃过大量国内、外名贵的保健药品也无济于事,结果炼法轮功一星期后,脸上的斑点全部消失。看到发生在我身上的奇迹后我的母亲和儿子都先后走进了修大法之门。

99年7月22日,我们一家三代人来到省政府,要求无条件释放所有被抓的同修,等待我们的是全副武装的警察,汽笛声,各种警车来回穿梭,空气都像凝固了一样。我们站在队列的前面,摄像机对准我们不断地摄像,我想:哪怕是机枪来扫射我都要维护大法,说真话。

99年10月1日,成都《商务早报》刊登文章,把法轮功列为十大要案之一,我和另五位功友一起到报社讲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记者在一旁记录。摄像机给我们摄像,当时我们很高兴,以为他们要正面报道,结果我们被警察送至拘留所,分别非法关押了15天。

99年12月3日,我和儿子一起到北京证实大法,儿子当时8岁,当天和其他不认识的功友去了天安门,两天后我们被抓。母亲(68岁)在我被抓后也只身一人到了北京护法。我被带到成都驻京办,由于另一位功友的联系电话被警察搜出放在桌上,我立即把它抓起放在嘴里,当即被戴上手铐,铐在室外的石狮子上。后来才知道儿子也被关在这里,儿子告诉我:由于天上下着雪,他就抱轮(第二套功法),很快就被抓上警车。在驻京办,晚上儿子和衣睡在椅子上,功友看他太冷,便脱下外衣给他盖上,被保安发现后,功友被打了一顿,并被戴上手铐在寒风里冻了一夜,手还被打破了。

几天后,四川来警察接我们,临行前,警察威胁我说:“限你在半小时内,说出你吃进去的电话号码,否则回去就重判。”我一点没动心,过了很久,儿子问我:“那个恶警咋没来呢?”我说:“他说了不算。”

回到本市,我们被关在戒毒所,在所里我坚持炼功,被恶人一脚踢出室外,强制我们脱下皮大衣在寒风中冻,让我们长时间蹲在地上体罚,两天后,便把我转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二十几人住在十几平米的房子里,室内臭气熏天,早上起来,我只能用便池里的水解渴、洗漱,恶人们还经常有意断水,十几人守着大、小便吃饭是常有的事。

有一次,它们强行让我们看非法审判李昌等研究会成员的录像片,看完后,所长说;“你们的头儿都不炼了,你们还炼不炼?”我立即站起来说:“我们修炼人是以法为师,没有榜样。”把所长气得不行,他本想利用此事达到洗脑的目的,结果只好草草收场。

由于我不放弃修炼,就来回反复不间断地拘留我,直到2000年3月1日,我已被非法拘留4次,从未让回家。时值“两会”期间,我想:我不能再被他们关在拘留所,我得到北京去上访,请师父帮助我,无论如何我得出去证实法。这天,管段民警来接我,说:“你把被子放在这里吧,反正下午还得回来。”我说:“不,我这次要回家。”他以为我的思想开始动摇了,便找来我弟弟交了2000元钱,他们还逼着我弟弟写了保证书后,才放我回家。

回家后,母亲告诉我:她到北京后被抓,很快被接到驻京办,在驻京办里,由于天太冷又没有床,她只好把双脚放在椅子上,被保安发现误以为炼功,结果被踢打并被叫出去罚站。后来也被送到戒毒所,体罚跑步,由于年龄太大,脚不太灵活,结果跑步“不合格”,又遭到罚站、挨饿,在又冷又饿的日子里度过了漫长的一天。两天后,又被送进拘留所,不分白天、黑夜来问还炼不炼,回答“炼”就被警察叫出去多次罚站。拘留期满后,被派出所接回,管段民警欺骗说:“你女儿因炼法轮功被判3年,你不能住在她家。”母亲说:“不行,我多年一直住在女儿家,我还要给外孙做饭。”警察不分青红皂白地强行用车把母亲送到儿子家,8岁的小外孙被丢在家里无人照看。到儿子家后,又被儿子家当地的警察强行撵回老家。

3月2日我绕道上北京护法,我来到北京信访局外,马路两旁停满了全国各地的警车,巷道口早已被堵得水泄不通,上百双眼睛死死盯着巷道口。我好不容易挤过人群,向信访办里走,巷道里三、五成群的便衣警察来回走动。这时我的两腿僵硬,两眼平视前方,头根本不敢左右晃动,心里只有一念,请师父帮助,一定让我走进信访局。进去后里面也是众多的便衣警察来回巡视,在我的表还没填完时,就被便衣警察发现是为法轮功上访,他们抓住我的衣领,拖到门口把我甩出屋外。这时我才发现已有几位大法弟子在那里了,最后好不容易才把表填完交了进去,他们就不放人了,等着当地驻京办来接人。

3月18日我被接回,又被送进拘留所,反复拘留5次,在这期间,我们集体绝食抗议邪恶的迫害,结果被七、八个男警察按在长凳上强行灌食。功友们一起切磋,我们得出去证实法,于是便集体写申诉书,直到5月24日才被放回家。

6月8日,恶人在展览馆办诽谤大法的图片展,我便写了一篇《澄清事实真相,还法轮大法清白》的文章,到展览馆门口去散发给看展览出来的人们,写出了电视台以我的事例颠倒黑白欺骗善良群众的事例:我99年10月到《商务早报》报社时向他们说:“我多年医治无效、并抽了一根血管都没治好的先天性右下肢血管瘤病,炼法轮功后不治而愈。”后来,电视上播出了我捞裤腿给他们看的画面,却换上了诬蔑法轮功的解说词,胡说什么“法轮功把我炼偏了,炼出了血管瘤,法轮功不准我打针、吃药”云云。我把他们这一丑闻揭露后,恶人们于6月13日来非法抄了我的家,在我没穿鞋的情况下,强行把我拖下三楼,袜子被拖烂,膝盖和脚都被石梯擦破,我便绝食抗议,后来非法判了我一年劳教。

8月,我被非法送到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由于人心太重,作了大法弟子绝对不该做的事:说了假话。在师父的慈悲下,经过背师父的经文,迷路三个月的我终于及时悟了回来,并立即写了严正声明。在声明中我再次把电视上以我的事例污蔑法轮功的事实写了出来,交给了劳教所管教,结果被它们非法加期三个月。

后来,给我安排了两个包夹,叫她们管住我的嘴,管住我的手,24小时都跟着,吃饭、睡觉、上厕所都左右不离。

2001年春节到了,成都教委的人来所里“关心”劳教人员,和我们“谈心”,我便问他们:我因为揭露电视上的谎言而被劳教,硬说我是和XX党对着干,你们说这冤不冤?大法是被迫害的。我把我的真实情况告诉他们,他们都明白了电视上的是谎言,便没有一人再说什么了。

2001年7月,恶警队长说我在做“反转化工作”,便把我和另10位大法弟子关在10平方米左右、不低于40℃高温的房间里严管,因吃、喝、拉、撒都在里面,使室内臭气熏天,每天不让离开房间半步,每天早上六时起床开始坐军姿,不能闭眼,不能动嘴,否则被认为在炼功或背诵经文,直到晚上10时以后。

2001年8月,我被调到和其他案犯关在一起,一次在讨论“天安门自焚”事件,我发言把电视上造假欺骗群众的事说完后,大家都明白了电视上在搞假,结果我成了活广告,把管教气得不准我再发言了。

9月29日,我劳教期满被当地派出所接回,因我不放弃修炼,又要把我送进拘留所,并填了拘留15天的通知单。我不从,要申诉,它们还是强行把我送了进去,进去后我就写申诉,结果我被关了10天。

11月初,我到户口所在地去补办身份证,警察问我现在怎么样?我说:“挺好的。”他说:“那就写个认识吧。”在认识中我写道:师父教我们做好人,说真话,可现在的人宁愿被骗也不敢听真话,我们的上访之路成了走进监狱的入门之路;我说真话揭露电视上的谎言被诬陷成了跟XX党对着干;因为我坚修大法,你们却非法拘留我12次,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假如大法真像媒体说的那样,还需要政府劳民伤财叫我们不炼吗?他们看后暴跳如雷,说我真不识相,就凭你这份认识我就可以把你丢进去(指监狱)。我立即站起来说:你说了不算,真话告诉你是在救度你,难道你也愿意我说假话骗你吗?我继续发正念,只听到他们的声音由高变低,最后和善的问:你办快件还是慢件?并把地址和电话写给我,说:那我就把你的认识放在你的档案里吧。

因补办身份证还需办事处盖章,我又到办事处说明来意后,他们大吃一惊,原来你就是XXX,我们为了你检查写了一大堆,又是办学习班,又是挨骂,还不认识你,你还找上门来了。我给他们讲真相,他们看着我活生生的例子,不得不承认事实,并说:“你千万不要说你的身份证是因炼法轮功被没收的,你就说是被火烧了,或洗衣不慎掉水里了……”,我说:“不,我绝不说假话。”他们说:“都到这份上了,还要说真话,看样子法轮功硬是好。”另一人接着说:“说实在的,现在只有法轮功敢说真话了。”

12月22日,住家地办事处主任、管段警察伪善地给我送来挂历,26日区妇联主席又来“关心”我,28日晚12时左右又来了七、八个邪恶之徒(包括送我挂历的恶人),把我绑架至看守所。

在监室里已有11位同修,我们每天坚持集体学法、炼功、发正念,拒绝劳动。一次一个女管教(20来岁,很凶,人人都怕她)叫我出去登记,她凶巴巴地喊:“蹲下!”我站在一旁发正念不理她,她又高声吼:“蹲下!”我继续发正念不理她,这时,她已气得脸红脖子粗,就对一个犯人吼:这是个哑巴吗?犯人赶紧跑出来让我说话。过了好半天,我发完正念,才慢慢对她说:“我看你长得挺漂亮的,怎么你的长相和你的言行一点也不相称呢?”她不好意思了。我说:“法轮功学员可不是坏人,”我给她讲“自焚”真相,又把我的裤腿捞起给她看……,她吃惊地问:“你去过劳教所?上面不是跟我们说劳教所的全部都已转化了吗?”我说:“那都是骗你们的,假如都转化了,我还会到这里来吗?”她的表情非常惊愕。从此以后她对法轮功学员改变了态度,有什么事她就跟我说。

一天,又进来一位功友,她说:“XX区很邪恶,从看守所放出去又关进拘留所,拘留所放出去又送进看守所,几乎没有放回家的,我就是从拘留所转过来的。”我说:“我就属于XX区,但我就不信这个邪,我肯定回家。”第二天就到期了,她说:“我得把东西都带走,万一回不去在那边好用。”我说:“你不该有这一念,修炼没有万一,师父不是讲过一念之差的法吗?”结果这位同修到今天都没有放回家,一直被非法关在洗脑班。而我一个月后被接回派出所,所长问我今后的打算,我说:“以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我的话一出口,他气急败坏地对管段民警吼道:“把她甩进去(留置室)!”我立即站起来答道:“你说了不算,你们非法关押我本来就是错的,不要把我的善心当作是怕,我今天肯定得回家。”说着话我就往门外走,管段民警急了赶紧把我拉回去说:“别着急,坐下消消气,所长是在气头上。”我坐在椅子上心中念着所长的名字发正念,过了一会儿,管段警察对我说:“你看这个留置盘查24小时的表所长已签了字,你还是到留置室去坐一会儿,我就放你出去,给所长一个面子,等一会儿我叫你弟弟来把你接回家,我已经和他联系了。”我说:“不行,谁给我们大法弟子面子了?只有他才有面子吗?我自己回家,不用谁来接。”不久我弟弟来了,结果警察所长还用车将我送回家。

2002年4月,由于同修发真相资料被恶警带走,说出是我给他的资料,结果恶警一起来非法抄了我的家,抄走了我大量的真相资料、不干胶贴、横幅等,并强行把我送到看守所,我拒绝进审讯室、拒绝进看守所,结果被警察一脚踩在我的背上,用脚踢了进去。

在看守所我拒绝点名报数,并绝食抗议,查监时照样立掌发正念,结果被恶警强行戴上脚镣手铐,并将手脚铐在一起,无法直腰,强行灌食。过了几天他们又把我绑在死人床上迫害,每天强行灌食2次,长期把我绑在死人床上不准上厕所。一次我要求上厕所,被死刑犯用手铐把我的头打了两个洞,当即血流如注,血顺着头往下流。血水浸湿了枕头,浸湿了衣衫,警察不但不管,反而说“活该”。我绝食15天后,被派出所警察接回。到了派出所他们让我在释放通知书上签字,我接过来一看,原来他们把“逮捕”二字改成了“拘留”。当天下午他们把我送到六医院,我要求回家。第二天一早,我趁办事处守我的人漱口时,跑下楼,在楼梯上她追上我,我对她说:“无论如何我得回家。”她说:“那只有等上班后办出院手续,打电话叫办事处开车来接。”后来他们把我送回家,并叫办事处的人在我家吃住,长期守着我,下午,我和守我的人上街买菜,在她买水果时,我发正念走脱,从此流离失所。

16大前夕,办事处主任则威胁我母亲拿3000元钱交我上次住院的医疗费,我母亲说:“我女儿只住了一个晚上,就要3000元,我没有钱。”他们说:“没钱就卖电视机、洗衣机,”“你们敢!我孙子还要看动画片的,你若敢把电视机搬走,那他就来找你拼命。”就这样,最后不了了之。

2002年12月8日,我刚上楼准备回家,结果有人跟在后边,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儿,就慢慢走到门口,他仍然跟着我叫我开门,我说:“我又不认识你,凭什么开门。”他顺手掏警官证,这时我才认出他就是前两天跟我见面的“同修”,原来是个特务。很快他把我绊倒在地,家里的一位长期绝食出来,刚住到我家的同修也被连累一起绑架了。我再次被非法抄家,他们搜走了我3000元现金,恶警把我的嘴用胶带绕头缠几周封住,头上笼上黑塑料袋抬走,弄进一个宾馆,把我铐在椅子上,不准我闭眼睛,不准我睡觉。由于我不配合他们,结果被警察拳打脚踢不说,还把我的鞋脱下来打我,用牙刷刷我的脸,用上鞋器(打人的专用工具)使劲打我,用烟头烧我的手背,用烟熏我的鼻孔,还把酒泼到我的脸上。我若闭眼,警察就会轮番使劲摇晃我,使我头晕目眩,若再不睁眼就用冷水浇,他们多次用冷水从我头上慢慢浇下来,直到我全身里外的衣服全部湿透。这样整整折磨了我6天,要我说出家里被抄出的真相资料、光盘和经文的来龙去脉,我不配合,并坚持绝食抗议。后来,派出所恶警对我进行非法刑事拘留,我立即发正念全盘否定。我想:请师父加持,无论如何我也要出去,揭露特务,以免更多的大法真相资料点被破坏,更多的同修被迫害。经过多种办法尝试后,最后我选择了最笨的办法——从4楼跳下想夺路而走。

后来,他们把我送到医院,我下半身多处骨折,盆骨骨折,右腿还是粉碎性骨折,我发正念全盘否定邪恶对我的迫害。他们说需要手术,麻醉师说:“不行,身体太弱,在手术室恐怕下不来。”渐渐地我的双腿肿得像“大象腿”,并且变成了紫黑色。我绝食要求他们放我回家。最后警察怕承担责任,只好用担架把我抬回家,此时我已绝食30天。

回到家里,亲人们已经认不出我了,她们只能用勺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喂饭给我,只能用吸管喝水,无法大小便,只能用婴儿的“尿不湿”。由于不能翻身,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我的背疼得苦不堪言……

在师父的慈悲中,在同修们的帮助下,在大法赋予我的强大正念下,大法的神奇在我身上展现出来,我现在已能扶着墙慢慢在室内移动了。

在此借明慧一角,向伟大的师尊致以崇高的敬意!

向所有帮助过我的同修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6/4/36489p.html)

成文:2003年04月20日  发稿:2003年05月19日  更新:2004年06月18日 15:17:44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