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6日】因我坚持修炼法轮功,2000年4月被单位开除公职。现在正在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劳教所。以下是我被迫害的经历:1999年7月22日以后,单位领导以开除相威胁,要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我没有为其所动,9月2日,我在以前集体炼功的地方公开炼功时被公安分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然后他们对我进行了6天的强制性洗脑,并罚款200元。在洗脑班期间,单位领导前来威逼、恐吓,说不转化就要开除。最后一天,警察把我单独提到一个屋里,先问了我一些问题,写了口供按了手印之后告诉我,如果不马上“决裂”,就立即送看守所,我很坦然,他们一看没有吓唬住我,就放我回家了。
9月27日,我又被非法绑架到公安局,他们问我还炼不炼,我说炼,他们就把我送进了看守所关了15天,说是怕我10月1去北京。出来后,单位天天把我扣在保卫科,说是怕我去北京。
于是我开始给单位、区、市、省、中央写信,反映大法的真实情况,告诉他们这样对待法轮功是不对的。同时,我和本地以及外地的同修切磋,谈我的体会:我们应该向国家反映真实情况。这样,我又被分局以“串连”为名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强行取保候审一年。期间,家人因为为我担心,给了恶警1000元钱。
回来后,我继续和同修们切磋,后来有60多人去北京上访。在2000年2月8日夜,我又被绑架到分局,他们对我进行了毒打逼供。一科的白XX和郑XX用手铐把我的两臂一上一下反背过去铐住,把我按在地上毒打,从7:30一直打到10点半多。参与的还有陈XX和一个不知名的警察。警察这样打一个好人,在此之前我是想都想不到的。
当晚,我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多月后,2000年4月7日,我被非法劳教3年并送到了劳教所,11月8日,又被转到了高阳劳教所。
在高阳劳教所,我遭到了更加严重的迫害。五大队的大队长杨XX指挥王XX和王XX两个队长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蹲铐”的迫害。“蹲铐”是一种刑罚:地上钉着两个铁环,然后把人的两手铐在环中,让人不分昼夜长期蹲着。有时一铐就是15、6天,这样昼夜铐着的同时叛徒在边上洗脑,还要电击、用胶皮棒毒打,有时还用手摇电动机。在这种高压下,我没有承受住,于2001年5月24日被迫违心表态放弃信仰。
2002年1月5日我被释放,回家后清醒过来,从新走入了正法中,发了严正声明后,我继续讲真相。7月1日,我被公安局绑架,受到了毒打、上背铐,用铁链子和铐子往起吊等酷刑。然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5个月零3天(按照中国法律,治安拘留不能超过一个月)。2002年12月4日我被非法劳教3年,被送到了劳教所。
我被关押在六大队,我一到那里,值班的犯人刘XX等几人就逼迫我在登记表上写承认莫须有的罪名,我拒绝,他们就打我,还说:转化也得转化,不转化也得转化,不转化到期也不放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我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就开始了绝食抗议。然后被大队长关进小号:仰面平躺在一张单人床上,双手双脚被用铐子铐在床的四腿上,同时,黄XX、郑X和4名犯人对我进行了毒打,他们还用抹布蘸脏水盖住我的脸,过一段时间再掀开,我被折磨得没了气时,他们几个就用烟往我嘴和鼻子里吹、呛我。并说是队长让他们做的。他们这样做就会给他们减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