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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现世现报报导的建议


文/海外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4月29日】在阅读64期《明慧周刊》中的现世现报文章时,我发现遭报的恶人有的没有注明所在的省、市及县等详细地址,遭报的恶警没有注明所在的派出所。以往的类似事情,也时有发生,不利于查证。在此我谈谈个人的想法:

现世现报事件全国到处都有,警察和政法系统内部都知道,大法弟子也都相信。因此,这类材料应侧重让世人了解,从而起到震慑邪恶、慈悲救人的作用。那么,遭报恶人的背景情况应尽量具体一些,这样有利于核实,从而增强可信度。因为真正关系到自己身家性命的事情,谁都会在意的。

鉴于这种原因,在书写这类文章时,遭报恶人的情况一般应具备:姓名、性别、年龄(大致就可)、工作单位、住址。住址一般要有省、市、县、乡、村以及区、街道。另外,提供该地区的长途电话区号更好。

此外,现世现报文章应该是震慑邪恶、慈悲救人、警示世人的。因此这类文章要重事实,体现出大法的威严、慈悲。不要掺进人情和不善的人心,以免影响其警示世人、救度世人的效果。

个人建议,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

成文:2003年04月29日  发稿:2003年04月29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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