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24日】楠木寺劳教所恶警对于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但在残酷迫害下被迫妥协的人采用五个步骤不断迫害:1、逼写“悔过书”;2、逼写“揭批书”;3、向公安局、单位写“保证书”;4、三书写完后安排其搞“帮教”,目的是欺骗其他学员妥协,还搞“包夹”看管、监督坚定的大法弟子们;5、要满教之前写“现身说法”的批判文章,大会小会的诽谤大法、诽谤大法师父后,减教出狱。恶警对坚定不移的大法弟子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迫害:1、恶警遵从江××的指令,完全不顾国家宪法赋予人民的人身权利;2、所不法官员和各中队恶警部署具体迫害方案;3、所里再派出收罗来的吸毒人员充当打手。对大法弟子封闭式的严管,不计后果地体罚、虐待。有的二十几个大法弟子被关闭在屋里,半年之久不准出来见阳光,有时还不准洗脸、洗澡等;有的罚站,60多岁的老人同样从早晨6点站到晚上12点到2点不等;有的还要求脚尖触地、双手高举着贴在墙上站着,每个大法弟子的脚、腿全站肿了;有时被吸毒坏人打得鲜血直流;有的被强迫一年四季在大坝里从早上6点坐到深夜12点后,不分严寒酷暑;有的被铐在厕所水管上半蹲半站着;有的两手各铐上手铐向两边拉;有的铐上手铐接上绳子反绑在大树上;有的铐上双手吊在树上,并用胶带把嘴牢牢地封住不准出声;有的脱下臭袜子或用烂脏毛巾塞进学员嘴里,不让喊出“法轮大法好”等。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恶警唆使吸毒犯抓着学员们的一只脚在大坝里跳着走;有的被打倒在地拖着走,衣裤被拖磨烂了,身上直流血;有的被抓掉头发,被抓烂衣裤,被打掉牙齿,被打得直不起腰。有的吸毒者把大法弟子叫到或拖到小屋里不让别人知道,由恶警指挥吸毒者轮流打骂;有的被恶警用电棍烧的满脸血泡;有的被电棍烧的神智不清;有的被打断肋骨;有的……
上述种种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数不胜数。恶警所长吴××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总指挥;李志强是专门挖空心思捏造谎言的歹徒;张小芳是用刑具毒打大法弟子的主凶;李军是收买、唆使吸毒犯们行恶的首犯;李其是谋划迫害的罪犯;恶警队长尹××警号为“5161102”,是个教唆行凶者。
“邪恶之徒慢猖狂,天地复明下沸汤;拳脚难使人心动,狂风引来秋更凉。”(《秋风凉》)不管恶警们采用什么卑鄙的手段,对大法弟子们已经不起作用了。大法弟子们更加成熟清醒了,任何人及社会压力都动摇不了大法弟子们“坚修大法紧随师”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