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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韶存庄恶人恶行


【明慧网2003年4月24日】2002年12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韶存庄派出所副所长(姓李)、指导员、张克海等五、六个人将在于家庄村讲真相的大法弟子董巧云(韶村庄、南七村人)非法绑架,并在第二天又拉到于家庄强行照相,然后直接送往青岛看守所,不让家属见面,也不告诉家人被抓的人在哪,但让家人交钱做生活费。在看守所强行洗脑一个月后,又要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判刑三年,在送往时因身体不合格,就强迫签字,勒索五千元钱监外执行。因家中已拿不出那么多钱(不止交一次罚款),最后董巧云又被拉回韶村庄派出所,让家人最少交二千元才能释放。家人只好把家中仅有的六百元钱全交上,剩下的过年以后交上,家人签字。恶人并要求大法弟子董巧云人身自由受监视,出村向村委请示,出乡向政府请示等非法条件,这才放人。

可是过年才一个月,也就是2003年3月9日,韶存庄政府人员和计生委的王雪蕾(女)等伙同派出所张克海等六、七个人,大清早还没等开门,就闯入董巧云的家,又将她非法绑架,戴上手铐直接送到淄博劳改所,也不让家人知道其下落,十几天后才让家人给邮寄被褥、衣服等,至今情况不明。

另外,2002年12月19日,韶村庄派出所由郝彩辉正所长、指导员、李副所长、张克海等五、六个人,非法闯入南七村大法弟子鹿翠连的家中,把大法讲法录音带及录音机和大法书籍抢走,并且还要抓人,经过家人的阻拦暂没抓走。可是他们不到半小时又回来非法抓人,五、六个人连拖带拉把大法弟子鹿翠连硬拖到街上往车里拽,因大法弟子的正念和街坊邻居及家人阻拦,才没被直接抓走。从此恶警每天派出所到家中骚扰要抓人,抓不到人就勒索要交三千元钱,否则就抓人并扬言要判三年刑,无奈大法弟子鹿翠连只好流离失所。

韶存庄党委书记:张祖山、派出所所长:郝彩辉
山东省青岛市新任610办公室之首:王秀华, 宅电:0532-8487255
办公室电话:0532-8478861

成文:2003年04月24日  发稿:2003年04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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