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2日】我于1996年下半年下肢不能动,医生检查说,腰椎盘严重突出,在家不能自理,更谈不上上班了。两个孩子读书,工资本来就低,随着经济面临着两难,我非常苦恼。有位好心的大姐介绍我去炼法轮功,她说这功能使你病好,只要你按照我们李老师说的修炼心性。我半信半疑地走进了修炼法轮功的洪流。果然不到半月,奇迹出现了,能下地走路,家务事也能做。同修说:“你可以上班了,只要你按老师说的去做,别的什么都不用想,一定能行的。”当时领导不放心,我说,这次如果我倒在床上就干脆拿劳保,不增加你们负担。因为单位是承包,如果我不能做事,他们就吃亏。当时我做饮食餐厅的工作,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11点半,这中间只能坐5个小时,其它时间都是站着,很累的。但我做了一天后不但不觉得累,而且人倒还觉得舒服。由于修炼法轮功提高心性,在工作中不但不觉得累,而且我的工作态度自然而然也起了大变化。因为我的工作是面对全国各地的人,各种各样人都有,态度好,每天的收入也高了,领导也不得不承认我这个炼法轮功的真的可以。1999年7月20日电视开始诬蔑法轮功,我哭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当权者怎么会这样做。我虽然学法不精进,最起码我懂得师尊说的“说真话,做真事,做真人”的道理。为了使广大的公民不受欺骗,为了法轮功的清白,我毅然走到北京,走上天安门,打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时,当场就被警察抓着头发塞进车子,关进北京的一个拘留所。在号子里,有个女孩告诉我,你们今天被抓来的真幸运,一般进来的都要遭一顿毒打,还要泼凉水,打赤脚站着,不准坐,不准睡,晚上蹲着,眼睛还不能闭上。真缺德啊!今天早上上头来指示,说今天是跨世纪的元旦,人太多了,不采取任何行动,我因此免遭毒打。我被关了三天后被单位接回家。
在单位,我被要求写不炼的“保证书”,写“认识”,如不写,就直接送拘留所,再不然就开除工作,连爱人也一同开除。拘留一个月罚款3000元,一年就几万元,直到写“保证”为止。在这种压力下,我违心的写了“保证”注。回到家里,不准出门,随时等派出所的电话通知。每逢节假日来临,不是要到单位“汇报思想”,就是他们来问我的情况如何,再不就问居委会。
在中国,我遭受的迫害比那千千万万个被迫害得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甚至失去生命的修炼者相比,是不值一提的。我修真、善、忍没有错,做一个好人更没错。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