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17日】我是年近古稀的退休军人,法轮大法修炼者,我来讲讲我因修炼而受到的全方位监视、跟踪的“待遇”。99年4.25后局势日趋紧张,在院内多年的炼功点被勒令停了下来。我们无奈被迫到大街上马路边炼功,一直遭到公安、居委会、单位的盯梢、数人头,公安到家里查看、摸底。单位领导到家里“做工作”,找来一些老同志、老同事谈话,施加压力,说根据上级要求:“××党员、军人一律不能炼功”。
7.20后,“黑云压城城欲摧”。区民政科、居委会等多个单位联合起来多次到我家骚扰,勒令交书、写“保证”放弃修炼。派出所开着车到家里窥视,不容分说将我带到派出所进行审讯笔录,像杨白劳一样在笔录上多处按手印,实属我一生中第一次。其实区民政科、居委会、派出所的这些行为连他们自己的规定都不符合,军人应由部队管理,地方到部队插手,岂不乱套?
部队则大会、小会直至党委扩大会进行谈话,施加压力;一到“敏感日”则派数人到家里谈话。还限制人身自由,多次深更半夜打电话,查对是否在家。退休了还规定外出请假,由开始的“到北京请假,其它地方不管”,到后来“外出一律请假”、“只能在市区活动,出市就请假”。门卫为了能认准人,还亲自到家里认人。
2000年国庆节后,在预先给单位干部打招呼去北京的情况下(我爱人家在北京,以前我也经常在北京),一出门就被跟踪。而且人刚到北京,他们就从家人那里得到电话号码,电话就跟到了北京。后学院派车,我的上一级干部一把手亲自带人就跟到了北京。无奈,我在北京只呆了40个小时就回来了。上车由他们亲自看着上车,回来由他们派车去接,只因没接上,还虚紧张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