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14日】法轮功学员桂大姐(化名)62岁,刚从郫县洗脑班释放出来。桂大姐在2001年因到北京上访,由北京押送回成都,先被非法拘留,后送唐昌县四川省公安厅干部培训学校关押,后再转入郫县洗脑班里关押了一年多。在关押期间吃尽了非人折磨。有一天桂大姐正在炼功,被恶警发现,将桂大姐弄到无人处按倒在地上,用电棒一阵暴打屁股、大腿,一直打得桂大姐休克为止。桂大姐苏醒后,发现整个屁股肿大,根本不能动、不能坐,皮肤全部打得乌黑发紫,至今桂大姐双脚还麻木,行走困难。唐昌县洗脑班及郫县洗脑班里面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6~70人。恶警对法轮功学员根本不讲法律。对法轮功学员都是采用欺骗、绑架等手段押送到洗脑班的。对法轮功学员是非常残酷的。暴打、体罚是家常便饭,更为恶毒的是晚上恶警喝酒醉后,随便把法轮功学员弄一个出来,弄到黑暗处进行拳打脚踢,有的法轮功学员眼睛被打黑,门牙被打掉,遍体鳞伤。
恶警对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关“禁闭”,关在一个又小又暗又潮又脏、空气不流通的小房子里,吃、拉、睡都在一起。粪桶要装满了才准倒,整个房子臭气熏天。关“禁闭”一关就是两、三个月,不准接触任何人。
法轮功学员长期睡在水泥地上。深夜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要搞两、三次紧急集合,寒冬腊月只穿一件单衣在院子里一冻就是一、两个小时,冻得发抖。白天放高音喇叭,从精神上摧残,在身体上折磨,让你说出“不炼”为止。如果说不炼还不马上放回家,还要继续关押“考验”。如果要放回家,还要交上2、3仟元钱作为保证金才行。每间房子安装了摄像机监视器,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都受监视。在生活上,长期吃无油的豆瓣、白菜、萝卜,不准吃饱,每月还要交350元的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