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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晚报:头一遭 台湾法轮功告港府


【明慧网2003年4月10日】2003年4月9日台湾《联合晚报》记者邵冰如/台北报导──台湾法轮功近80位学员,今年2月赴香港参加交流时,遭香港入境处强制拘留并遣返,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今天举行记者会,宣布控告香港政府违法,要求香港法院判处港府负惩罚性赔偿责任。台湾法轮大法学会表示,这是台湾人民首度控告香港政府违法侵犯人权。

遭遣返的台湾法轮功学员朱婉琪、廖晓岚、张震宇和卢丽卿夫妇,以及香港法轮功学会发言人简鸿章等五人,已在本月4日委任香港人权律师Paul Harris,将女学员受伤和入境处官员处理不当的相关证物和诉状,递交香港法院,控告香港政府。

学会要求香港法院宣告:一、港府入境处强制遣返之行政决定违法;二、遣返过程中所使用之暴力手段违法;三、对这四名原告的非法拘留(包括对其中二人所使用的暴力),判处港府负惩罚性赔偿责任。

成文:2003年04月09日  发稿:2003年04月1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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