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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为他人着想:请勿随便在同修家里留宿、吃饭


文/山东大法弟子 一帆

【明慧网2003年3月9日】类似的话题,以前同修在《明慧网》上已发表过文章,但我还是想就其谈一下我的认识。

今年大年初一,我们有些事情还没有办完,也是利用过年这个对我们很方便的时间,与一位同修到几位在家同修家里去了一趟,同修的热情,加上过年的喜庆气氛,让我们这些长期在外漂泊的人,感到心里暖暖的。我们两个再去另一位同修家时已是中午12点多了,走在整洁的马路上,望着除夕夜同修们在路两边喷刷的醒目的标语、张贴的不干胶,我们唱起了大法弟子创作的歌曲,心里惬意得很。忽然觉得肚子有点痛,才想起我们已三顿没有吃饭。初一早上起晚了,炼完功正好有同修打来传呼,就急着出去回电话,也没吃。望着一条街道上只有一个快餐店正常营业,我建议同修可不可以去里面吃点饭,他说,过年饭贵,不如去同修家吃,肯定有水饺。因为所去的同修很熟,我就答应了。到了同修家,同修给我们下了水饺,热好了饭菜,足足地吃了一顿。又与同修交流了很多话题。

前天,那位同修说,你还记得大年初一吃的那顿饭吗?我一愣:怎么了。他说,那位同修的对象(不是修炼人,但支持大法)不愿意了,我大惊。我反问:吃一顿饭还不愿意?是的,同修说,昨天大姐又去她家,她对象告诉大姐说,初一来的那两个大法弟子还在我家吃了一顿饭?(原来就在他家吃过)他感到非常不满(当地风俗大年初一忌讳见外人)。开始,我心里一阵难受,流离失所这两年不说吃过百家饭,也得有十几家、近二十家了,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事。接着,我的心态平静了下来,我觉得真的不能忽视这个问题。

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件事情,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为了救度、慈悲生命,就会树立正法弟子的良好形象,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出现。仔细想想,同修的对象为什么对我们在他家吃饭反感?因为在我们这个地方,在大年初一,陌生人、外姓人都忌讳去别人家,当然我并不懂得这是为什么,就更何况我们不只去了他家,还吃了他家的饭;另一方面,我们只考虑到在大年初一,我们这些被邪恶追找的大法弟子去同修家比较方便(尤其去既很暴露,平时又不不方便去的同修家,)然而却没有为同修想一想,我们的到来,碰上同修家拜年的家族中的人,问我们是谁时,同修又如何解释(特别是怕心重的同修)因为这天,既不是串亲戚、又是外姓人不来往的一天。

师父说:“大家付出了多少心血在救度众生中使人们重新认识我们。那么做不好的时候呢,很可能你费的那些个努力啊,你所要做的一些事情,就可能在无意中起到损害作用。”“可能你的一句话,一个表现,就能使他得不了度,就能给大法造成不好的印象。我们得考虑这些问题。”(《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还有一方面,就是,我发现有部分同修也象我一样,因为流离失所时间太长的原因,有一种潜在的对家的向往,在同修家能找到到家的温暖,同修家的一顿饭,带着家的原汁原味正好满足自己的安逸之心,也牵扯着自己还没放下的对家恋恋难舍的情。还有,在外时间长了,与同修关系感到非常亲近,不知不觉随便起来,对于同修没什么,可对于同修的家人,这就是大法弟子的素质、形象问题。记得流离失所之前,好象我们没有谁爱在别人家里吃饭,本来在常人中,不是关系很熟的人就不会在别人家吃饭。这时我也想起了,与我关系很好的一位同修,我曾在她家吃、住过好多次,她的丈夫不是修炼人,但非常好,说他家就是我的家什么的话,因此我总很踏实的在他们家,一次无意间,该同修说她的丈夫对我不很理解,为什么一个成年人了,也不干工作,当然同修马上给他作了解释。

我开始想,也许你在同修家吃饭时,同修的家人有许多难言的话说不出口,心里很难受;也许因你在他们家,别人想做某一件事情,极其地不便;也许,因你在他们家留宿,甜甜地睡了一晚,而怕心重的同修因你而一夜未安;或者是为了照顾你,打乱了同修正常有序的修炼;也许,同修经济拮据平时只吃简单的三餐,因你而花费一家人几天才花完的钱,也许,也许……还有我们太多想不到的也许。我们应时时、事事、处处为他人着想,正法弟子“怀大志而拘小节”,这样才能更加圆满地做好我们应做的一切,才是真正的为众生负责,同时也体现出我们为法负责的一个方面“大法弟子做什么事情啊,都要以法为大,摆放任何事情的时候你都要首先考虑法。大家记得,我经常跟你们讲一句话,大法弟子做任何事情都是首先考虑别人。每当发生一件事情的时候、出现一种情况的时候,哪怕一件小事,我的第一念首先想到别人,因为已经形成自然的了,我就是先去想别人。”(《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所以,我们尽量不在同修家里吃、住,当然也不是绝对得这样,特殊情况除外。就比如,曾经有一位素不相识的同修和他不是修炼人的家人,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无怨无悔地照顾我一个月,真的就把我当他家的一员,我们一直保持着亲属般的关系。凡是我们遇到事情,首先严格要求自己,也是得遵照法理衡量去做。“只为众生来一场”(《下尘》)

以上仅为个人认识,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成文:2003年03月08日  发稿:2003年03月09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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