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9日】我在2002年7月19日被抓到长春绿园区正阳派出所,被恶警上刑之后看到旁边房间内一个身穿红色裙子的女子躺在地上,浑身上下被折磨得遍体鳞伤。过了一会儿,恶警将我俩关在一起,这时我才发现她的伤口处被撒的都是盐。在派出所为了抗议迫害,她从被抓就开始绝食绝水,她的坚定使恶警从她口中一个字都没有得到。7月20日晚恶警在将我送到秘密审讯室之前,她已在那里遭受了酷刑的折磨,那时她已绝食绝水好几天了。我被送到双阳第三看守所,第二天她才被别人扶了进来。这时我才知道她叫支桂香,她此时的身体更加虚弱。跟她同来的功友说,她们被送到看守所之前在208医院做了身体检查,支桂香有心脏病,加上她身上又有内伤和外伤,看守所应该是拒收的,但是正阳派出所还是通过拉关系将支桂香送进了第三看守所。
在看守所女监307室她还是继续绝食,那时她每天都被送到奢岭医院去强行灌食,她拒绝配合。第二天灌食恶警给她戴上了脚镣。第三天白天坐板时,她靠着墙身上直发抖,我就让号长报告管教,值班管教杨雪却满不在乎地说:“没事儿!”就在第二天早上三点钟左右,支桂香也许身体很难受就敲动地板想说什么,一个犯人不知为什么象害怕一样喊了起来,紧接着支桂香也喊了起来。她的喊声象是对邪恶的怒吼:“大法弟子无罪!不应被关押!”紧接着值班管教来了,命令犯人把她的嘴捂上。我知道本来绝食几天后呼吸就困难,再加上她有内伤,屋内空间不大,又关了40人,又是严热的夏天,几个犯人又动手打她,可想而知她的身体如何承受。我上去制止,她们就看着我。
第二天早上开始坐板后,号长命令几个犯人用毛巾捂着她的嘴,俩人架着她坐板。管教上班后又命令其他刑事犯将她抬到了小号。当给支桂香拿下毛巾时,毛巾上都是血。这种情况下支桂香又被戴上了死刑犯刑具。(手铐穿过脚镣锁在一起)人只能弓着腰,不能躺下,只能头朝下坐着,吃饭得别人喂,上厕所要别人抬,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几天后看支桂香奄奄一息时,管教将其抬走说是去医院,但人们在公安医院并没有看到她。几天后当绿园分局再次提审,问支桂香的去向时,看守警察说是她被提外审时死了。这分明是掩盖事实,支桂香的死是他们一手造成的,支桂香的死双阳看守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