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7日】赫利镇决议号11-2002-03新墨西哥州法轮大法月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种独特的修炼方法,有助于加强能量在体内的流通,并通过对真善忍宇宙慈悲特性的理解,提高修炼人的道德品格。自从1992年李洪志先生向公众传授法轮大法以来,世界范围内已有60多个国家的上亿人修炼;
鉴于,这种特殊的修炼方法已经使世界各地的人们,包括新墨西哥州的许多人,增强了健康、平和了心境,提高了道德,深化了对生命及人类的理解;
鉴于,许多新墨西哥州人已开始分享并接受法轮大法的功法及教导,在新墨西哥州开办了大量的法轮大法讲座和学习班;
因此决定,赫利镇镇议会特此认同于2003年2月举行的首届“新墨西哥州法轮大法月”的重要文化意义,并鼓励所有的新墨西哥州人与我们一道庆祝。
2003年2月12日,在赫利镇议会常规会议上通过、采用并批准。
镇长(签名):戴维-D-戴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