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4日】丁峰,男,29岁,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人,2003年2月因坚修大法被四川新华劳教所迫害致死。丁峰于1997年幸得大法,身心在大法中受益。2000年11月再次进京上访证实大法时,被新津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并于2001年2月送至绵阳新华劳教所。在绵阳新华劳教所的高压迫害下,他在劳教所病倒,新华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2002年将他保外就医。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身体恢复了健康。
2002年12月底,新津县公安局五津派出所恶警张林等人多次上门找他,要把他送回劳教所。他被迫离家出走。2003年1月被新津县公安抓捕并送到绵阳新华劳教所,遭到新华劳教所恶警迫害。2003年2月,打着吊瓶被送回家,当时已奄奄一息,回家两天后去世。
新华劳教所一男性人员向记者证实了丁峰的死亡。
希望了解情况的同修,进一步提供迫害的详细经过和事实。希望全世界善良的正义之士关注在中国的这场迫害,制止邪恶,严惩凶手。
直接参与迫害的凶手和单位:
四川省新津县公安局: 011-86-28-82522068,副局长:陈建清;公安局1科科长:徐长安;1科副科长:彭素权
四川省新津县政法委:011-86-28-82529500(因欠费,已停机),书记:杨世章;委副书记:李福祥(前任公安局长)
四川省新津县五津派出所:011-86-28-82512600,张林
四川省绵阳新华劳教所: 011-86-816-2274441